浙江杭州,一老人摔倒后无人敢扶,女大学生上前将她扶起,她叫来了救护车,把老人送到医院,还为她垫付了2500元药费。安顿好老人后,女大学生悄然离去,万万没有想到,时隔6年,老人的儿子在媒体上意外看见一位女子,那女子食指上有一朵莲花图案,正是母亲说的恩人。男子找到门上,给女子送去了两样东西,女子拿出一看,大吃一惊! (内容来自:青豆新闻) 詹玉梅还在大学里读书,她青春洋溢,满怀着梦想。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小风吹着,满是凉意,她勤工俭学,在外做着兼职。
傍晚时分,她匆匆赶往学校,准备参加一场重要的讲座。
就在这时,不远处一位老太太不慎摔倒在,她挣扎了几下,没能起来。
路边的行人,来来往往,无人敢上前搀扶。
詹玉梅叹了口气,正想上前,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些关于“碰瓷”的新闻。
她不由加快了脚步,想早点回到学校,可是,脑海中忽然闪现出姥姥的脸庞。
詹玉梅从小是被姥姥养大,姥姥的年纪和这位老太太差不多。
如果自己的外婆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有多么的无助?自己不在跟前,也没有别人的帮扶,那姥姥是不是就要躺在路上没有人管……
詹玉梅不敢细想,她拐回身去,朝老太太走去。
她没有设防,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老太太跟前:“奶奶,您没事吧?我送您去医院。”
詹玉梅的声音,充满了关切,她搀扶起老人,又打了120。
老太太皱着眉头:“哎呦,哎呦……”却还是勉强微笑:“好孩子,谢谢你啊。”
等到了医院,一番检查后,老太太需要住院治疗。
老太太的儿子离得很远,不能立刻就赶到医院,詹玉梅没有犹豫,直接帮她交了2500元的费用。
詹玉梅陪着老人,先做了检查。
夜色已经渐浓,安顿好了一切,詹玉梅看老人已经睡去,她收拾好东西,默默的离开。
她在心里默默祈祷,老太太早日康复。
这一夜,詹玉梅的善举如同夜空的星星,照亮了老太太一家人的心。
不久后,老人的儿子李睿才匆匆赶到,他到医院时,母亲已经安然睡去。
第二天一早,母亲才把昨天的遭遇告诉了儿子,她要儿子找到这位姑娘,一定要好好的谢谢她。
他问了医生,也问了护士,他们只知道是个年轻的姑娘把母亲送来,还给她交了住院的费用。
母亲说道,那姑娘伸手扶她的时候,曾经看到那女孩食指上有个花纹,是一个莲花图案。
从此以后,李睿记住了这个特征,他从未放弃过寻找,相信某一天一定会有机会报答这位恩人。
转眼过去了六年,直到某天,李睿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一个社交媒体上看到了张女子的照片,这女子的食指上赫然有一朵莲花。
李睿的心里蹦蹦直跳,他迅速在网上开始查找她的信息。
原来,毕业后的詹玉梅开了一家商店,商店里经营着女孩子用的饰品,她每天精心打理着自己的店铺,她卖的饰品大受欢迎。
她在媒体上分享着故事,每一个饰品都有一个美丽的寓意。
她用白皙的手指捏起一枚漂亮的饰品,食指上那朵莲花也在熠熠生辉,恰好就被李睿的目光看到,那朵莲花瞬间变的金光闪闪。
他按照店铺的地址,偷偷的来到了店外,他看到店里的詹玉梅,万分的欣喜,他确信这就是那位救助母亲的天使。
他没有直接露面,而是选择了一种更为含蓄的方式表达感激之情。
他写下了一封感谢信,在信封里装进了25000元,他假装顾客,来到了柜台跟前。
他趁着詹玉梅不在的时候,把信封递给了店员,告诉她一定要亲手,把这个信封交到詹玉梅手里。 他寻找了六年的女孩就在眼前,他终于可以把这份感恩之心回报回去。 当詹玉梅收到信封,读到那封信时,六年前的情景一幕幕再现。
她心里百般的滋味,事情过去这么多年,詹玉梅几乎忘记了这件事情,她没想到,自己的一个善举,能让老人和她的家人记到心里。
詹玉梅从来没有想过要他们回报,这份善心,得到了回应,对她来说,就是最大欣慰。
一个小小善举,竟会被如此珍视和铭记,她拿起信封里的那叠钞票,心中感慨万分。
但是她并不想要回报,她也希望能够找到老人的儿子,把钱退回去。
那么,这件事情在法律上,又该怎么解读呢?
1,老人的儿子知恩图报,6年来没有忘记女子的恩情,他在信封里装了25000,以报答女子当年救母之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李睿的报恩行为可以视为对詹玉梅善举的一种“适当补偿”,这既体现了社会的正面价值观,也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的精神。
2,现在的社会,人们之所以不敢扶老人都是怕被讹住。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款称为“好人法”,它旨在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消除人们在实施紧急救助时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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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京城麻辣烫
又来骗我做好事。不敢做,做不起。成本太高!
霞客行
你还能做好事
天星
然后法官说:不是你撞的你怎么出医药费
璀璨星光
这只是个例吧了,救人的风险太高了!应该立法因主动救人而导致被救助人损害的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