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心寒!四川成都,女人的丈夫意外离世,大伯哥和姑姐拒绝照顾82岁的婆婆,女人只能带着婆婆再婚,对她承担起养老送终的义务,还为她花费 37000 元购买保险,未曾想,婆婆竟然瞒着她,悄悄立下遗嘱,并交大伯哥保管,婆婆去世后,兄妹俩冒出来,要瓜分 15万遗产,女人望着遗嘱痛心疾首。
(案例来源:西瓜视频)
曾兰躺在床上,微微闭眼,刚想休息一下,这时,突然听到敲门声。
她起身去开门,没想到门口竟然站着她前夫的哥哥、姐姐。
曾兰本不想理会他们,但是出于礼貌,她还是打开门,让他俩进去。
曾兰生气地问道:“给妈办后事的时候你们不来,等送她出门了你们立马赶来,这是什么意思?”
“曾兰,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们”大伯哥问道。
“我能有什么事瞒着你们,我的心跟明镜似的,你们有话就直说,别拐弯抹角的。”
“我们母亲的那15万下来了吧,这个我们也有份,你休想偷偷私吞。”大姑姐说道。
曾兰没想到大姑姐竟然能说得出口,她冷笑道:“这15万是我和老黄花37000元给妈买社保所赔,与你们何干?”
“这是妈立下的遗嘱,我和大姐都有份,你看看。”大伯哥掏出那份遗嘱递给曾兰。
原来,曾兰的丈夫在几年前病世了,那年婆婆82岁。
曾兰为了医治丈夫欠了不少债,还要养孩子,那段时间是曾兰最困难的时候。
按道理,丈夫走了,她们家里很困难,婆婆应该到大伯哥或者大姑姐家里养老,毕竟他们才是婆婆的亲生孩子。
可谁知,大伯哥和大姑姐竟坚决地拒绝给婆婆养老,不理会她的死活。
无奈的曾兰只好把婆婆接到自己家,一边照顾婆婆,一边养孩子。
丈夫过世两年多后,曾兰在人家的介绍下,嫁给光棍老黄。
之所以选择老黄,是因为,老黄答应曾兰,会把她的孩子当成亲生孩子对待,也会把她婆婆当成亲生母亲。
所以,曾兰带着孩子和婆婆嫁到老黄家。
婚后,老黄也信守承诺,对待孩子和婆婆很好,这让曾兰很欣慰。
随着婆婆年龄越来越大,老黄提出花37000元,一次性给婆婆买社保。
曾兰也觉得,买了社保更有保障,所以两人凑了37000元,给婆婆买了社保。
婆婆在老黄家的几年,老黄从不亏待过她,反而是她的两个亲生孩子,一次都没来看过婆婆。
就连婆婆过世,曾兰通知他们,他们都没来。
大伯哥说,自从你带着妈妈出嫁,她就不是我们的妈妈了,在你们家办后事,我们这个做儿子的过去,脸往哪里搁?
曾兰很生气,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把婆婆的后事办好。
本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跟大伯哥和大姑姐再有任何交集,可谁知,婆婆过世几天后。
大伯哥和大姑姐竟然主动找上门,来瓜分遗产,怎么会有这么厚脸皮的人?
曾兰就不相信,婆婆这么狠心,当初她和老黄给婆婆端屎端尿,没日没夜照顾婆婆,而大伯哥和大姑姐却连看都没来看。
更何况那37000元是他们出的钱,婆婆又怎么好意思给她的两个孩子立下遗嘱。
可大伯哥却一定要递给曾兰看。
当曾兰看到遗嘱时,瞬间漰溃大哭,婆婆竟然立遗嘱:三个人都有份分她的遗产。
遗嘱是婆婆立好后,背着曾兰偷偷拿给大伯哥保存的,总共15万,曾兰和他们兄妹,一人5万。
曾兰不禁冷笑:人心隔肚皮啊!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个事呢?
1、拒绝赡养父母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如果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意味着,如果子女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
3、不赡养父母在法律上仍然有权利继承遗产,但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结合本案,大伯哥和大姑姐对母亲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