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早在2005年就被曝光了!】 文/周筱赟律师 新京报报道的#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 继续发酵。报道称,罐车装了煤制油后不清洗,直接装食用油,可以省下400-500元清洗费。这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央视网发表评论称:这无异于投毒。 早在2010年,我就公开发表《不要让中国成为一个相互投毒的国度》,称:“猪肉有毒(瘦肉精),养猪的不吃自家的猪肉,但是他得去买大米吃,而大米有毒(土壤重金属污染),种大米的又不吃自家的大米,但他得去买猪肉吃。以此类推,相互投毒。” 有人认为这是底层互害。但是,食用油一事的区别在于,高端人士光顾的高端饭店、政府官员吃饭的内部食堂,怎么可能想到央企出品的食用油,也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呢?所以,高端人士,同样在吃着这类食用油。 新京报该报道是7月2日发表的,但直到7月6日,涉事的中储粮集团才表态进行排查。 这是涉嫌刑事犯罪!涉事公司内部排查,自己查自己,能查出什么? 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至今一声不吭。原因很简单,中储粮集团是央企,级别非常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惹不起他们。除非国务院表态调查。 最终,今晚国务院食安办回应,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 以我当年做媒体人的经验,调查结果大概率是:被记者拍到的那几辆罐车存在这种情况,其他车都不存在这种情况。涉事的那几车食用油已全部封存销毁,未流向市场。 让人细思极恐的是,罐车卸完煤制油不清洗就直接装运食用油,并非第一次曝光。早在2005年,广西南宁的《南国早报》就已曝光。这都是将近20年前的报道了!此后,2015年的湖南电视台也做过报道。情节完全一模一样。所以真的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刑法》对于食品安全的罪名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那么多部门,为什么就是管不好食品安全呢? 即便政府食堂,可以自己种菜、养猪,难道食用油也是自己榨的?还是购买的央企大品牌。但谁想到,这都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呢? 周筱赟写于2024年7月9日 出差陕西办案途中 ============================ 周筱赟律师,原网名“落魄书生周筱赟”,原南方周末报系记者、南方都市报评论部首席编辑,后转型为专职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 周筱赟律师,贵州六盘水市“以刑化债案”中女企业家马艺珈伊的辩护律师。 ============================
【“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早在2005年就被曝光了!】 文/周筱赟律
浩诚谈社会
2024-07-09 2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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