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装食用油是否触犯法律##律师说法#
如果是放任或者故意,在食用油里混装其他有害物质,那一定是触犯了刑律。我分析认为,如果经办案单位根据具体情节认定后,相关行为人和涉事单位都有被认定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
据我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规定的规定处罚。
从法律上来讲,放任也是一种故意。行为人是否明知盛装豆油的罐盛装过煤油、是否明知罐内有一定数量残留的煤油,以此来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是不是直接故意或者放任的间接故意,这都会影响到对行为人是否构罪以及如何量刑的评判。
一句话,判断混装食用油是否是犯罪行为,要看其行为人也就是罐装承担运输者是不是主观故意所为,要是明知道有伤害,也不去清洗装过煤油的罐,那就是犯罪行为了。
宇宙轻语
👹👺🤬~~必须查清还用过什么车?垃圾车、泔水车、渣土车、剧毒物品车??……只要能省钱啥车都敢用??毫无底线、毫无人性的人,她的恶是常人想象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