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脸丢到家了!男子是外卖小哥,进店送外卖时,电车停在路边,外卖箱里还有几份外卖,等他送完第一份外卖出来的时候,撞见一女子在偷自己的外卖,男子气不过,质问小偷:为什么偷外卖?小偷一番回答气晕网友。
(案例来源:速看视讯)
韦建华是一名外卖小哥,7月7号那天中午,正值外卖高峰期,他来到一小区门口的店铺送外卖。
正当他送完第一份外卖,返回的途中,他突然看到一个骑着自行车的胖女人慢慢地靠近他的外卖车。
女人先是左看看,右瞧瞧,在确定没人注意她后,快速翻开韦建华的外卖箱,拿了两份外卖就骑车离开。
韦建华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女人竟然如此嚣张,干出这种缺德事。
韦建华简直被气晕了,这个女人穿金戴银的,看上去不像是吃不起饭的样子。
真没想到啊,真是人不可貌相,女人的外表光鲜亮丽,内心却如此不堪。
越想越气的韦建华立马就追上去,他边追边掏出手机录像,韦建华对着女人喊道:“你给我站住,为什么要偷我外卖?”
本以为女人听到喊声会放下外卖,没想到她只是转身看了一眼,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踩车。
韦建华见女人没有理会自己,就加快了速度,直接冲到女人前面,拦住她的去路。
女人被拦下后,没有一点知错的态度,而是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这让韦建华更生气了,他质问女人,为什么要偷外卖?
没想到女人竟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道:“现在这个社会不都这样吗?”
这话直接把韦建华整懵了,现在的社会都这样,那你是缺吃的还是少穿的,你偷东西还有理了。
女人听完,理了理头发,显得很淡定,好像她拿的是自己的外卖,理所当然。
韦建华气不过,冲她喊道:“我送一份外卖才有3块5辛苦费,你偷我一份外卖,我就得赔几十块,我不需要养家啊,你还给不给我活路了?”
“你送一份外卖才3块5啊,那不好意思了,我还给你便是。”
女人说着把外卖递给韦建华,就想离开,韦建华拦住他说,要检查一下外卖,看她是否吃了。
女人说,她没吃多少,就吃了几口。
面对女子不负责任的话语,韦建华也不惯着她,一怒之下报警处理。
后来,韦建华经过了解得知,这个女人在周边偷外卖半年之久。
她专门盯住骑手的箱子,只要骑手离开,没人注意到她,她就偷。
有很多次,女人被骑手抓到现行,她还很无辜地回答:大不了我以后少偷。
还有的骑手说,他抓到现行的时候,女人显得比自己还委屈,说:“我就吃几口,还给你就行了呗!”
最让网友哭笑不得的事是女人那句话“我是个女孩子,没钱了就借人家外卖吃几口。”
对此,网友理论纷纷,你是女孩子就可以偷东西吗,你吃剩了,谁还敢吃?
最终,女人被警察带走。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个事呢?
1、偷骑手的外卖属于盗窃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具体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
结合本案,女子趁骑手不注意,多次偷走外卖,犯了盗窃罪,偷窃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盗窃次数多,有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多次盗窃特指行为人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结合本案,女子在半年内,多次偷走人家外卖,已经超过3次,如果经过调查,确实属实,女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光天化日之下,偷走人家外卖,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包括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方面。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而善良风俗则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结合本案,女人偷走外卖,违反了国家发展所需要的一般秩序,也违背了做人的基本准则和道德底线。
做人无赖到这个地步也是毁人三观,我想说,对于无赖、不讲理的人,不要浪费口舌,直接报警处理。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