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女子跟朋友在宾馆打麻将,突然觉得很热,就去卫生间洗澡,结果热水器不出热水,女子让丈夫去喊老板过来维修。没想到,老板推开门,却发现女子光着身子呆在那里。之后,女子以受到精神损害为由,让老板赔偿,被拒绝后,女子将老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000元,法院这样判!
(来源: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陈强看着手上的法院传票,气得双眼通红,他咬牙切齿,恨恨地说:“这个女人到底想干嘛,我又不是故意的,也道歉了,还死咬着我不放,真是太气人了!”
陈强是经营着一间小宾馆,平时客源不多,很多事都是他亲力亲为,在几个月前,宾馆里突然来了3对男女,声称要开个房间打麻将。
陈强见生意上门,二话不说,就将房卡给了他们,还热情地送了一箱水上去,双方沟通非常愉快。
到了下午,天气变得有些炎热,陈强突然接到房客的电话:“老板,你过来帮我看看,这热水器是不是坏了,一点热水也没有。”
陈强赶紧带着工具上楼,想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一进到房间,便看到4个人在打麻将,其中一个在旁边看着,根本没人搭理他。
他径直来到卫生间门口,打算进去看看热水器的情况,可刚一推开门,竟然看到里面有个一丝不挂的女人。
那女人也被吓了一大跳,两人四目相对,都愣住了,那女人大声尖叫“啊”。
陈强赶紧一边退出去,一边说:“实在对不起,我不知道里面有人,我是来修热水器的。”
外面打麻将的人也停止了动作,纷纷看向这边,旁边站着的男人,马上跑过来,大声质问:“你这人怎么这样,你要进去修东西,不会敲一下门的吗?”
过了2分钟,里面的女人穿好衣服,怒气冲冲地指着陈强的鼻子说:“你这个流氓,居然偷窥,我要报警!”
陈强只能不停的道歉,他表示:“我不知道里面有人,你们这么多人也没人提醒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那女人都快气炸了,她不依不饶地说:“你懂不懂尊重人,小孩都知道上卫生间要敲门,你别找理由,说吧,现在我被你看光了,你打算怎么解决!”旁边的人也在一旁起哄,认为陈强需要赔偿。
陈强知道,今天不出点儿血是走不成的,他提出,可以给他们在房价基础上打个8折。
可没想到,他话刚一出口,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女子厉声喝道:“8折,我就那么廉价吗?如果你不赔到我满意,这事没完!”
陈强觉得自己正在面临讹诈,便跟他们吵了起来,女子马上报警。
警方很快赶到,经过调查,发现事情是这样的。
女子名叫王静,当天朋友到她家做客,吃完饭后,大家都觉得十分无聊,便有人提议去开个房间打麻将消遣。
作为东家,王静夫妇自然是不能拒绝的,于是他们一行人便来到了宾馆开房间打麻将。
王静并不会打,她在一旁看了一下,觉得很是无聊。
想到在家做饭时,浑身臭汗,黏糊糊的十分难受,她想着干脆在这里洗个澡算了。
可她打开热水器很久,都没有热水出来,她又接受不了冷水,便隔着门叫丈夫喊老板过来修热水器。
可就在她静静等待期间,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警方认为陈强并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便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但王静坚持自己受到了精神损害,要求陈强赔偿10000元。
警方只好对王静说:“你这是民事纠纷,要赔偿的话,建议你走司法程序处理。”
王静吃了个瘪,她愤愤地回了家,可她认为自己被欺负了,她吃不香,睡不着,咽不下这口气。
为此,她还专门去医院就诊,医生根据她的描述,便对症给她开了一些药物。
王静觉得自己吃了大亏,不但被人看光,还花了钱去治病,而这一切都是宾馆老板造成的,他必须负责。
于是她便一纸诉状,将陈强告上了法庭!
1、王静认为,自己好好在卫生间待着,陈强突然闯入,把自己都看光了,他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造成自己精神损害,构成侵权,必须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同时《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陈强反驳,他说他只是根据顾客的诉求,上门维修热水器,并不提前知晓王静在里面洗澡,主观上并没有窥探王静的故意。
其次,王静作为成年人,洗澡要反锁门是常识,而且她明知道自己即将上门进行热水器的维修,却故意脱了等在那里。
根据《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他大胆推测,王静夫妇是故意给自己下套,因此自己没有构成侵权,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陈强没有敲门确认,就推进而入,导致王静被看,精神恍惚,生活受到了影响,确实需要承担责任。而王静明知有人要上来,却不提前反锁门,同样存在过错。
综上,法院判决:陈强需赔偿王静46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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