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外出打工回来,发现男邻居给自己老婆发暧昧短信。为了验证妻子是否对自己不忠,男子心生一计“引蛇出洞”。最终,妻子承认跟男邻居有染,却哭着说她是被强迫的。让人万万没想到,妻子为自证清白,竟伙同丈夫,将男邻居埋进深坑,结局令人唏嘘!
(案例来源:一线普法)
“老婆,朋友让我去他家帮个忙,今晚我就不回来了。” 随后,董强便大步流星地出了门。此时,他的心情却异常沉重。
因为,这只是他给妻子设下的一个迷魂阵。
几天前,外出打工回来的董强,无意中发现男邻居老王,给他老婆发了一条暧昧短信:“你起床了吗?想你。”
董强的心情瞬间跌入谷底,可他怎么也不愿相信,善良勤劳贤惠的妻子李梅,会做出背叛自己的事。
董强悄悄删除这条已读短信,为了查清真相,这才决定给妻子制造一次机会。
深夜11点,董强悄悄潜回家中,看到熟睡的妻子,董强长松了一口气。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李梅的手机响了,毫无疑问电话就是老王打来的。
心虚的李梅不敢接电话,可已来到她家门口的老王,竟还一个劲地往李梅家窗户上扔石头。
那一刻,董强心如刀割,愤怒地质问妻子为什么要背叛自己。谁料,李梅却委屈至极,声称自己是被强迫的。
原来,李梅开了一家饲料店,老王养了几百只鸡,因此,经常来她店里买饲料。这晚,老王借着买饲料的名义,晚上来到李梅家,然后强行跟她发生关系。
受了委屈的李梅既不敢报警,也不敢声张。尝到甜头后的老王,隔三岔五过来交公粮,生性胆小懦弱的李梅,就这样认了命。
这样的真相,让董强陷入深深的痛苦和折磨中。
想到妻子以前的好,董强决定原谅妻子,再给她一次机会。可谁想,老王却依旧对李梅纠缠不清,这让夫妻俩颇为苦恼。
老王兄弟众多,且在村里向来是横行霸道,董强胆小懦弱,又没有兄弟姐妹,因此,他不敢找老王的麻烦。
为此,夫妻俩想出了2个自认为两全其美的办法,却均以失败告终。
夫妻俩假离婚,让老王娶李梅为妻。可哪承想,计谋被老王识破,这家伙竟越来越不知道收敛,明知道董强已经知道此事,他居然还敢找上门来。
理由则是李梅借了他19000块钱,事实上,李梅找他借钱也是为了让老王知难而退,这是她跟董强商量好的对策,可哪知,因为此事董强反而被老王打了一顿,老王还威胁要找人来收拾董强。
董强信以为真,吓得不敢再跟老王起正面冲突。
夫妻俩面对这个强势的老王,一个劲地选择隐忍。气人的是,每次老王来交公粮时,还毫不避讳,董强则识趣躲到二楼。
董强痛恨自己的无能和懦弱,于是,他将所有怒火都发泄到妻子身上,挨打已成了李梅的家常便饭。
丈夫的心情李梅能理解,可她又觉得委屈。夫妻俩长期处在这种压抑的生活,再没了往日的欢声笑语,婚姻于他们而言就是一个笑话。
当一个老实人忍久了,那后果就相当严重。
李梅为自证清白,提出将老王解决掉,董强拍手叫好。夫妻俩提前准备作案工具,这晚老王又来寻欢,完事后心满意足地睡着了。
夫妻俩拿着斧头,蹑手蹑脚来到床前,犹豫了几秒后,咣咣咣朝老王的脑袋砸去。随后,他们又用三轮车将老王拉到小树林掩埋。
半个月后,事情败露,夫妻俩被警方带走。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果李梅第一次被强暴时,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梅的老公不在家,老王乘虚而入,胁迫李梅跟他发生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可李梅碍于老王的势力,又担心此事被别人知道,会被歧视,选择了隐忍。
也正是因为她的隐忍,导致老王肆无忌惮。李梅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态跟老王保持这样的关系,我们外人不得而知。
总之,遇上这样的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报警,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可惜夫妻俩法律意识淡薄,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2、不管对方做错了什么,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剥夺别人的性命,触犯法律就要承担后果。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到本案中,受害人本身存在明显过错,因此法官在量刑时也会适当考虑给行凶之人减刑,从轻处罚。
最终的结果是,董强被判无期徒刑,李梅判12年有期徒刑。原本他们是受害者,可现在却落到这样的地步,究竟又能怨谁呢?
遇事不要冲动,一切交由法律解决,这才是明智之举。
3、婚外的感情碰不得,玩火自焚。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已为人夫,为人妻就该忠于自己的家庭和配偶,为了一时的欢愉,做出违背公序良俗的事,只会自食苦果。
希望这个不幸遇害的老王,能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已婚男女提个醒, 这就是放纵的代价。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