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的桂花树种在邻居家,长达12年,可突然来了新的邻居。新邻居嫌桂花树碍眼,遮挡阳光,在未经女子的同意下擅自将桂花树砍掉。女子大怒,要求新邻居赔偿30万元。新邻居不理会。女子又状告小区物业,指责物业竟然同意了新邻居砍树。小区物业也很委屈,不愿意赔偿。女子撂下狠话,要让新邻居和小区物业吃不了兜着走。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杜小丽兴高采烈的提着一桶水,准备来到邻居家浇灌自己的桂花树。
可当到了邻居家的院落时,杜小丽彻底傻眼了,因为她的桂花树没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这可是种了12年的桂花树呀,杜小丽的天塌下来了,觉得天旋地转。在这12年里,这棵桂花树就是杜小丽的精神支柱,杜小丽将其当做亲生儿子一样照料。
桂花的清香沁人心脾,可以后再也不能够闻到桂花的香味了。杜小丽心如刀绞。
“王雅丽,你给我出来,我家的桂花树,你怎么没有帮我看管好,怎么被人砍了?”杜小丽对着楼上一顿大喊大叫,她要邻居王雅丽给个说法。
可杜小丽喊了很多遍,没人回应。
杜小丽心想,不可能是王雅丽干的,因为王雅丽人很老实,12年前杜小丽商量说,将桂花树种在王雅丽的院落,王雅丽也立刻答应了。有时自己外出很忙,叫王雅丽帮忙浇桂花树,王雅丽也爽快答应。
那这到底是谁干的呢?是谁这么缺德呢?正当杜小丽百思不得其解时,一个陌生的声音打断了杜小丽的思绪。
“你能不能不要大喊大叫的,会扰民的。”这名陌生人的语气有点愠怒。
杜小丽抬头一望,一名陌生女子正站在王雅丽房子阳台上。
“你是谁?你叫王雅丽下来。”杜小丽很是生气。
“王雅丽搬走了,她将这套房子卖给了我,我叫杨芳芳。”对方自报家门。
“那么说,这棵桂花树是你砍的了。”杜小丽怒气冲冲质问道。
“是的,我嫌它碍眼,遮挡了二楼的阳光。”杨芳芳大方承认。
“你知不知道,这棵桂花树是我的,它在这里存在了12年,比你来的时间都更长。”杜小丽愤愤的说。
“那又怎样,院子是我的,我当然可以将桂花树砍掉。”杨芳芳毫不客气。
“可王雅丽答应过我,允许这棵桂花树存在的呀。”杜小丽有点理屈词穷。
“你知道王雅丽为什么要连夜搬走吗?为什么要将房子卖给我吗?算了,还是不说了。”杨芳芳欲言又止。
可事已至此,杜小丽尽管很痛惜桂花树被砍,但无法挽回,所以杜小丽提出要杨芳芳赔偿30万元。
听到杜小丽狮子大开口,杨芳芳觉得不可思议,懒得理会,离开了阳台,回房间了。
杜小丽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在后面大声喊道,你回来,如果你不赔30万,等着瞧,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杜小丽马不停蹄的找到了小区物业,要求物业赔偿,因为物业允许杨芳芳砍伐桂花树。
小区物业委屈的说道,杨芳芳是业主,她有正当的理由,因为桂花树会遮挡阳光,自己也没办法阻止呀。
可杜小丽不听这样的解释,无奈小区物业组织杨芳芳和杜小丽见面,协商赔偿事宜。
但杜小丽坚持要求赔偿30万元,杨芳芳是看在小区物业的面上才来见面的,一听杜小丽狮子大开口,直接甩门而出。
杜小丽气急败坏的说道,我一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我会去相关部门控告你和物业的。
那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1、杨芳芳有采光权吗?
民法典第293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杜小丽种植的桂花树会阻挡杨芳芳二楼的阳光,那么杨芳芳有权要求杜小丽将桂花树移植,因为杨芳芳的采光权利受法律的保护。
可错就错在杨芳芳未经杜小丽的允许,私自将桂花树砍伐,这样就侵犯了杜小丽的合法财产。
2、杜小丽的桂花树也受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桂花树是杜小丽种植的,当初得到了王雅丽的同意,所以,杜小丽的桂花树受法律的保护。
杨芳芳未经杜小丽同意,砍伐桂花树,构成侵权,需要赔偿。
但杜小丽开口就要30万元的赔偿,这合理吗?
3、杨芳芳到底需要赔偿多少呢?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杨芳芳需要赔偿桂花树的损失,但肯定赔不了30万元。杨芳芳只需要按照当时的桂花树市价赔偿即可。
杜小丽非常不满,说要让杨芳芳吃不了兜着走,要状告杨芳芳无证砍伐树木。杜小丽的状告能否成功呢?
4、杨芳芳属于无证砍伐树木吗?会受何种处罚呢?
森林法第39条规定:盗伐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10倍的罚款。
杨芳芳未经杜小丽同意,砍伐杜小丽的桂花树,属于盗伐林木。而且杨芳芳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是违法的。
如果杜小丽去举报,杨芳芳需要赔偿杜小丽桂花树的损失,同时要补种10颗桂花树,还会被处以3~10倍的罚款。(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呢?
正版不可不知法律常识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