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算计自己老妈?这女儿太愚钝!北京大妈将自己440万房子给女儿,前提是自己得在这房子养老。没想到没多久,女儿因为一件事,私下想把房子卖了,大妈反手将女儿告上法庭,最后女儿为自己犯蠢后悔不已! (来源: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这人岁数越大,越想着自己的后事,这不,北京的一位大妈就为了自己未来做好了规划。 大妈名下有一个100多平米的房子,子女呢,就小秦一个女儿,大妈想着,自己百年之后,这房子迟早都是女儿的,不如趁现在自己还清醒,早点把房子过户给女儿,自己也好在这房子里安享晚年。 小秦听了母亲的想法,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这房子现在市值440万呢,母亲就这么轻易过户给自己了,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不过,大妈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房子过户可以,但自己得在这房子里住到去世,小秦得负责给自己养老送终。 小秦一听,这算什么要求,自己作为女儿,给母亲养老送终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于是母女俩很快就把签房产赠与合同和过户的事办妥了,大妈也在这房子里继续过着她的老年生活。 但是没过多久,大妈就来了场轰轰烈烈的夕阳恋,小秦看着母亲和一位老年男士走得如此亲近,心中不禁泛起了嘀咕。 她并非不理解母亲的孤独和寂寞,只是这突如其来的恋情,让她有些措手不及。更让她担忧的是,母亲会不会因为这段恋情,而改变了对自己养老的承诺? 小秦开始私下里留意母亲的动向,她发现母亲和那位男士经常一起外出,甚至有时候晚上也不回家。 这让她感到十分不安,她担心母亲会因此受骗,甚至影响到自己的房产继承权。 于是小秦不知道怎么想的,自己私下里找了一个买家, 想要将这套价值不菲的房产迅速出手,以此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影响。然而,她并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一举动,竟然会引发一场家庭风波。 大妈得知女儿竟然私下里想要卖掉自己的房子,顿时感到愤怒和失望。她觉得自己对女儿的一番心意,竟然被如此轻易地辜负了。于是,大妈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她先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子进行了异议登记,这样就没法办过户手续了。 随后她果断地将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之前的房产赠与合同,并恢复房子的所有权。 大妈觉得自己赠与是有附加条件的,现在女儿违反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在本案中,大妈与女儿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是附义务的,即女儿需要负责大妈的养老送终。 然而,女儿却私下想要卖掉房子,这明显违反了赠与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大妈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恢复房子的所有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大妈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赠与合同,房子仍归大妈所有。女儿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她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小秦说自己其实是觉得家里不够住,想着卖了这套房子,到时候买个别墅,可以全家人住一起,自己作为子女可以更好地照顾母亲。 可是,小秦却没有提前和母亲商量,更没有考虑到母亲的感受和意愿,就擅自做出了决定。这样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母亲的意愿,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大妈得知女儿的想法后,更是感到失望和痛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赠与并非儿戏,一旦附加了义务,就必须认真履行。同时,作为子女,我们也应该尊重父母的意愿和权益,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伤害他们的事情。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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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爆爆呀
2024-05-29 17: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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