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名拾荒老人来到银行存钱,可是老人的钱破破烂烂,而且很多都是零钱。银行工作人员清点后,一共是320元。但银行工作人员粗心,在老人的存折上却记为3.2万元。银行工作人员发现错误后,做了抹账处理。老人不会签字,让人代签,并且按上了手印。三个月后,一名小伙子拿着老人的存折,要求取走3.2万元。可银行不同意,小伙子大怒,一纸诉状起诉银行。最后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取3.2万元。”杨伟将存折递给银行窗口工作人员。
“对不起,先生,存折上没有3.2万元,只有320元。”银行窗口工作人员拒绝了杨伟的取款请求。
“存折上不是有3.2万元吗?怎么不给取吗?”杨伟生气的质问道。
很快杨伟的争吵声惊动了银行经理,银行经理将杨伟请到办公室。
银行经理耐心的向杨伟解释,说系统显示杨伟提供的存折上面只有320元,而不是3.2万元。
杨伟不相信,银行经理于是找来了当时经办此项存款业务的工作人员胡小丽。
胡小丽拿起存折一看,发现存折的户名是杨勇,不是杨伟,连忙询问。
“杨勇是我的叔叔,他已经过世了,他将所有的钱财留给了自己。”杨伟解释道。
胡小丽拿出了当初杨勇签字的回执单,上面的存款的确是320元。
杨伟一看就觉得是假的,因为他的叔叔杨勇是文盲,根本不会签字。
眼看着银行不认账,杨伟撂下一句话,你们等着,就扬长而去。
果然过了没多久,银行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告银行之人正是杨伟。
银行经理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将胡小丽叫到办公室,狠狠地训了胡小丽一顿,胡小丽哭着跑出办公室。
晚上,躺在床上的胡小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因为她想起了今天中午银行经理的话。
“如果银行败诉,那么3.2万元要你垫付。”银行经理恶狠狠的说道。
“可经理,我做了抹账处理呀。”胡小丽辩解道。
可银行经理不听胡小丽的辩解,只认结果,胡小丽只好哭着跑出办公室。
同时胡小丽也感到后悔,因为她觉得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是因为自己的粗心。
要是时光倒流,胡小丽绝对不会那么粗暴的对待一名拾荒老人的。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跟随胡小丽的回忆,回到三个月前。
这天胡小丽坐在窗口,按着顺序叫号,可是扑面而来的却是一股霉臭味。
胡小丽急忙用手捂住鼻子,抬头一看,面前站着的是一名穿着邋里邋遢的老人。
“办什么业务。”胡小丽口气不是很友善。
“存款。”老人颤巍巍的将一堆散钱和存折递给胡小丽。
这名存款老人正是杨伟的叔叔杨勇,他是一名拾荒老人,已经76岁了,但无儿无女,也从未结过婚。
胡小丽不想办理这笔业务,便让老人去自助存款机存款,可老人却说自己的都是零钱,只能人工存款。
无奈,胡小丽只好清点这些散钱,这些散钱破破烂烂的,都有一股霉味。
胡小丽一边捏着鼻子,一边清点起来,一共是320元。
很显然胡小丽的举动,老人都看在眼里,可老人老实惯了,也被人轻慢惯了,所以没有出声。
胡小丽急于求成,想要尽快打发杨勇,这就导致了出错。
胡小丽竟然在杨勇的存折上记了3.2万元的数目,这可要了命。
胡小丽发现时,存折已在杨勇的手上,胡小丽没有声张,接着就做了抹账处理。
噼噼啪啪,胡小丽在键盘上打字,通过一系列的操作,胡小丽将杨勇存款调减了31680元。
随后胡小丽打印了一张业务流水清单,递给杨勇,让杨勇签字画押。
可杨勇是文盲,不识字,也不会签字,这让胡小丽怒不可遏。
正当杨勇不知所措时,后面排队的年轻人主动帮杨勇签字。
胡小丽为了急于摆脱杨勇,也就同意了别人代签,只让杨勇按下了手印。
胡小丽收回了这张流水业务清单,准备重新打印存折,可打印机却坏了,调减的31680元未能显示在存折上。
当时胡小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系统上有抹账记录,而且流水业务清单也有杨勇的手印,存折没显示调减的31680元,应该问题不大。
没想到杨勇那么快就去世了,他的侄子杨伟拿着存折,来到银行,要取走存折上的3.2万元,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1、杨伟是这样说的:
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杨伟说,自己有杨勇的存折,那么根据取款自由的原则,银行就应当按照存折上的3.2万元数目,给自己。
2、银行却是这样辩驳的:
银行提供了系统的抹账记录以及那张业务流水清单,上面有杨勇的签字和手印。
银行希望通过这些证据证明,当时杨勇的存款只有320元。
3、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签字不是杨勇签的,而且杨勇已经过世,不可能比对手印。
所以,法院认可了杨伟提供的证据。最后法院判决银行必须支付3.2万元本金和利息给杨伟。胡小丽为她的傲慢付出了代价。(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