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情味的通报不发也罢!开鲁县又发布了一次通告,更详细的解答了一些问题,搬出来国务院的文件、自治区的文件,更搬出来《民法典》的法律条文,看似说了好多,实际啥也没说清。 通篇都在为自己辩驳,说这些地改成了耕地未确权,说承包人包给了其他人,说承包人户籍不在村里,说当初承包费便宜……,就是一个字,这位承包人经过二十年努力改变的盐碱撂荒地现在就该多收费! 看不到一丝对承包人多年努力的赞扬! 看不到对合同还在承包期的法律敬畏! 看不到对政府处理方式的歉意! 看不到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看不到派出所错误抓人的歉意!
更看不到这位承包人还要面临怎样的责难,才能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