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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四川一老中医,跟小他17岁的女徒弟同居37年,老人身患重病,女徒弟不

“太狠了!”四川一老中医,跟小他17岁的女徒弟同居37年,老人身患重病,女徒弟不离不弃。可老人临终前,却写下遗嘱所有财产都归4个子女,没给女徒弟留下一分钱。事后,女徒弟又被老人的子女起诉到法院,向她索要5000块房租费。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深夜12点,63岁的陈兰久久无法入眠,她吃力地起身来到客厅,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突然声失痛哭起来。

嘴里一遍又一遍地说:“他们怎么能这么狠心呢?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原来,陈兰无儿无女,现如今她半身不遂,身边不仅没有一个人照顾,连最后落脚的地方也即将要失去。

陈兰想不通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

时间回到1983年,那时的陈兰原本有一个未婚夫。可当她提出想学中医时,却遭到未婚夫的强烈反对。

这个“中医”叫蒲善存,他不仅技术好,而且还乐善好施,遇到家庭困难的患者,经常免费治疗,因此在当地非常有名气。

陈兰执意要拜蒲善存为师,未婚夫一气之下提出退婚。

陈兰如愿成了蒲善存的徒弟,她机灵又好学,深得蒲善存的喜爱。后来,蒲善存因跟妻子性格不合,两人协议离婚。

他们育有四个子女,家里就只有四间房,离婚后蒲善存依然跟前妻同住一屋檐下。

恢复自由身的蒲善存,渐渐对女徒弟陈兰暗生情愫。事实上,蒲善存比陈兰大了17岁,可那个时候的陈兰觉得,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年龄并不是问题。

1985年两人确定关系后,正式搬到一起住。

蒲善存带着现任女友,跟前妻住在同一个院子,虽说有些尴尬,但也一直相安无事。

受委屈的只有陈兰,因为她并没跟蒲善存领结婚证,名不正言不顺,不仅蒲善存的四个子女没把她放在眼里,左邻右舍也会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

至于她为什么没跟蒲善存领结婚证,我们外人不得而知。

转眼到了1999年,陈兰实在受不了别人的闲言碎语,主动提出分手,随后她独身一人去了广东打工。

可谁想,陈兰刚到广东没多久就发生车祸,无奈之下她只能向蒲善存求助。那个时候的蒲善存还是有情有义,立即赶去广东照顾她。

陈兰身体康复后,蒲善存并没有急着回老家,而是在广东开了一家小诊所。两人愉快地在一起过了十来年,从没红过脸,陈兰也每天在诊所帮忙,可经济大权却牢牢掌握在蒲善存的手上。

转眼又到了2011年,此时的陈兰已年五旬,这年,她的父亲身患重病,陈兰回到老家尽孝,蒲善存独自留在广东。

5年后,蒲善存想要落叶归根,回到重庆定居。

蒲善存再次跟陈兰生活在一起,又重新开了一家小诊所。2021年9月,蒲善存全款买了一套二手房,跟陈兰总算有了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然而好景不长,后来蒲善存被确诊为癌症,住院期间,陈兰在医院悉心照料,没有一句怨言。可谁也没想到,蒲善存临死前,却悄悄给4个子女留下遗嘱,所有财产都归他们,硬是没给陈兰留下一分钱。

办完父亲的丧事,四个子女就将房子过户到他们名下,随后要求陈兰搬走。陈兰没想到他们会这样翻脸无情,陈兰没有积蓄,难道要她流落街头吗?

陈兰的要求也不高,房子她可以不要,只要让她继续住下去就行。可四个子女态度强硬,坚决要她搬走,随后将陈兰起诉到法院,还要求她补偿3个月的房租费。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此事究竟该怎么解决呢?

1:4个子女是这么说的

父亲跟陈兰并不是夫妻关系,现在丈夫走了,他们的关系解除。陈兰没有理由继续住在他们的房子,另外,父亲也留下遗嘱,所有遗产都由他们四个子女继承。

《民法典》第1133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他们既是法定继承人,又有父亲的遗嘱在手上,要求陈兰搬走合理合法合情。

2:陈兰是这么说的

她虽然跟蒲善存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他们已形成事实婚姻,那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继承一半,且享有居住权。

《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否构成事实婚姻确定了如下认定标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3:法院是这样判的

陈兰跟蒲善存的事实婚姻成立,且在蒲善存患病期间,陈兰履行了相当于夫妻之间的照顾扶助义务。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判决,涉案房屋属于陈兰和蒲善存的共同财产,陈兰有居住权。子女要求陈兰搬离并付房租的诉求不予支持。

陈兰如果没有选择跟蒲善存在一起,她的人生肯定又是另一番光景。按说她跟蒲善存在一起40年,两人感情一直不错,蒲善存应该在临终前对她有所安排。

蒲先生这样的做法,还真是让人看不懂,好在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这样的判决结果让陈兰多少有些安慰。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评论列表

蚂蚁
蚂蚁 88
2024-04-22 08:05
这一家子都是坏种
浪迹天涯
浪迹天涯 38
2024-04-22 14:54
自己选择的道路,跪着也好爬也好,必须自已承担,活该。
人生很精彩世界多奇妙
人生很精彩世界多奇妙 29
2024-04-22 23:38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女人不走正道,拆散别人家庭,活该!

judith 回复 04-25 11:03
看清楚,人家是离婚后在一起的

用户10xxx17
用户10xxx17 22
2024-04-24 21:56
太不是东西了,丢男人的脸
尚舜
尚舜 13
2024-04-24 08:01
法官这次是对的,为什么不生个孩子?

用户10xxx46 回复 04-30 11:18
蒲已经有四个子女了,对他来说不要孩子更好。

用户10xxx08
用户10xxx08 4
2024-05-13 22:13
那样的人你既然和他生活了几十年,想想会不会觉得恶心
用户18xxx97
用户18xxx97 3
2024-04-23 15:24
坏东西
te
te 3
2024-04-25 13:51
合情合理的法官,无情无义的东西。
翩翩
翩翩 2
2024-04-26 16:39
这不得怪你自己吗?去学本事,本事没学好
用户11xxx03
用户11xxx03 1
2024-05-04 08:29
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