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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四川凉山,男子是农民,为了发家致富,他掏空家底承包了一片鱼塘。没想

“天理何在!”四川凉山,男子是农民,为了发家致富,他掏空家底承包了一片鱼塘。没想到,他把鱼养大后,正准备捕捞出售时,却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拘留。男子不服,提出4点反驳意见,法院判了!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大勇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在田地间辛勤劳作了大半辈子,可惜只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压力,把他压得喘不过气来。

眼看着村里的小洋楼,如雨后春笋,一栋又一栋地盖起来,再看看自己家那破败不堪的土胚房,安大勇深感惭愧,他发誓要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安大勇经过市场调查,发现天然食品价格虽然贵,但却很受城里人的欢迎,他决定养鱼。

经过自己不断摸索,再加上跟人讨教,安大勇学好技术后,果断承包了一段自然河流,专门用来养鱼。

自打承包鱼塘后,安大勇一刻也没闲着,不是在鱼塘边打转观察鱼苗的生长情况,就是努力学习更好的养鱼知识。眼看着鱼儿长势喜人,他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干得更带劲儿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安大勇的努力经过几年的沉淀,终于看到见效。他养的鱼儿,条条膘肥体壮,活泼生猛,在安大勇看来,那不是鱼,那是他们一家老小的未来,是他对新生活的希望。

一想到那些鱼儿马上就要变成人民币,安大勇高兴得走路都哼着小曲儿,他甚至都想好了怎么花这些钱。

过了两个月,他联系好了卖家后,准备将鱼打捞变现。

正当他拿着捕捞工具,捞得正欢时,有两个穿着渔政执法制服的人突然出现。他们看了看安大勇,又看了看他手中的捕捞工具后,马上喝止了他:“同志,请住手,这里不能捕鱼。”

安大勇愣了一下,随即笑着说:“警察同志,你搞错了,这鱼塘是我承包的,鱼也是我自个儿养的,不是非法捕捞。”

执法人员示意安大勇先上岸,将他的捕鱼工具没收后,将他带到了派出所。

安大勇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没想明白,自己到底犯了哪门子的法,竟然平白无故进了派出所。

不过他坚信,警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自己从来没做过亏心事,没啥好怕的。

于是,面对警察的审讯,他毫无保留,将自己养鱼捞鱼的行为,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没想到,他话音刚落,就被告知,他因违反法律规定,在自然水域禁渔区,禁渔期间使用早已明令禁止的“地笼网”、“电捕鱼”等工具捕鱼,已涉嫌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安大勇一再解释,那鱼塘里的鱼是自己的,没犯法,可是警方只认证据,且安大勇是被当场抓获的,没得抵赖,他们遂将该案移送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大勇这才意识到,自己摊上大事了,但是他心里强烈不服,在法庭上,他为自己提出辩解:

1、自己在自家承包的鱼塘捕鱼,就算用了禁用渔具也不违法,也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按犯罪处理有失公允。

2、自己小学都没读完,也从来没有相关部门来做过禁渔宣传工作,自己根本没听说过什么禁渔区,禁渔期,不知者无罪。

3、适用禁渔区及禁渔期的水域,应该为野外的水库、河流等,自己承包的鱼塘并不属于该范围。

4、自己所承包的鱼塘,鱼儿为自己投入大量金钱精力养成的,如果捕捞自养的鱼都犯法的话,那么谁为自己的投入成本买单?

综上,安大勇认为,自己并没有犯罪,不应该受到惩罚。

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本案中,安大勇所承包的鱼塘,并不是人工开挖后形成的,而是属于自然水域,只是其承包后用于养鱼。因此也属于禁渔区,同时安大勇的捕捞时间,正处于地方规定的禁渔期。

其使用的“电捕鱼”、“地笼网”等工具,对水域的生态系统破坏极大,可将水中生物一网打尽,早已被明令禁止。

根据《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安大勇使用法律禁用渔具,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当场抓获,且证据确凿,依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安大勇终于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确实犯法了,他哭着说:“我不是故意的,我再也不敢了,请法官从轻处理。”

最后法院判决:安大勇构成非法捕捞罪,但念在其认罪态度良好,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虽然安大勇认罪了,但相信很多人都会为他叫屈,毕竟是他自己承包的鱼塘养的鱼,按理,应当属于他个人的私有财产,他享有处置权。

但法就是法,安大勇作为渔业养殖户,更应该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避免因“不懂法”而造成个人损失。

不懂法,不是违法的理由,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民法典

评论列表

木氏鸿阮十八世
木氏鸿阮十八世 81
2024-04-19 03:40
让我想到以前广告说在西北,北方种树赚大钱,树种好了,国家不允许砍伐,这种行为一样,借鸡下蛋法
tb223394334
tb223394334 57
2024-04-19 00:35
那为什么鱼溏可以承包,搞笑不
用户14xxx23
用户14xxx23 43
2024-04-18 20:35
按这说法,禁渔期鱼排的鱼就不能捕卖了

回复 04-18 20:43
他承包的是一段自然水域,也就是说条活水喝酒或者活水湖泊,他是下地龙+电鱼,在活水水域,不管是不是你承包的,都不能电鱼。电鱼是绝户做法,自然水域里的野生物种也灭绝了。

好无聊啊呀 回复 04-19 07:52
那云梦泽呢?

A_王浩。
A_王浩。 39
2024-04-19 02:41
勤劳使人坐牢?

倚天把剑观苍海斜插芙蓉醉瑶台 回复 04-19 08:02
应该是勤牢

木氏鸿阮十八世
木氏鸿阮十八世 33
2024-04-19 03:39
投入的资金和工资,国家补偿
看看新闻读读报
看看新闻读读报 27
2024-04-19 04:06
反正我在城市里是鸡鸭猪都不可以养,菜也不可以种,找工作高于37也没人要了,还是老老实实做保安或送送外卖吧
适者生存
适者生存 19
2024-04-19 04:51
写文章写的,不是胡说八道就是警方混蛋,禁渔期间市场上的鱼都是哪儿来的!
毕均洪
毕均洪 16
2024-04-19 06:00
我就想问下海里的网箱养鱼是不是也适用此法,另外一般养殖鱼都是当年放鱼苗年底收,年底并不是禁渔期,他是养了什么名贵的鱼几年才收一次
文渊
文渊 5
2024-04-19 06:18
禁鱼区怎么能承包给私人,这是国家的自然保护区。承包合同应当有写明情况和用途的???可以讨回承租的租资。
风灵无畏
风灵无畏 5
2024-04-19 06:43
真冤!不但自己养的鱼不能捞,自己种的树还不能修剪呢!
肖汝良
肖汝良 3
2024-04-19 07:15
谁收了承包费,谁担责,
张伯
张伯 3
2024-04-19 06:08
找出租方,不能捕还承包什么。出租方其心毒也。
以后再说
以后再说 1
2024-04-19 04:19
电鱼佬罪有应得
圣贤王
圣贤王 1
2024-04-19 03:46
哈哈哈
用户10xxx68
用户10xxx68 1
2024-04-19 02:31
电鱼只字不提
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
2024-04-19 09:21
那承包的钱给谁了
Jack
Jack
2024-04-19 08:55
承包自然河段养鱼,那鱼不跑?
奋斗
奋斗
2024-04-19 09:10
自然水域养鱼不叫捕鱼那当时为何能承包给个人养鱼?既然能承包为何不叫捕鱼?这鱼归谁所有?养鱼户投入的本钱怎么办?
海阔天空
海阔天空
2024-04-19 08:44
所有的淀湖不都承包给当地渔民了吗?
一介闲人
一介闲人
2024-04-19 08:12
安大勇不懂法,承包养殖时有关单位也不懂法吗?
十加十
十加十
2024-04-19 09:06
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