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71岁保洁被开除7天后,竟在物业办公室自S,留遗书控诉“经理、班长无人性,全是你们逼的”,物业方面开除理由令人咋舌,竟只愿赔1万平息了事,家属不贪图赔偿,只想要一个公道。此事该怎么走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4月10号凌晨4点多,辽宁大连的天气依然寒冷,张老先生走出家门,按照往常上班的时候一样,5点多进了曾经工作的物业办公室,然后再也没出来。
直到9点,物业的人陆续来上班,看到张老先生已经在物业办公室上吊的景象,吓得他们连忙通知家属和报警。
得知父亲上吊的噩耗,张老先生的儿子急忙赶到物业办公室,他看到父亲已经被放了下来,身上穿着曾经工作过的物业保洁工作服,而下巴上有一道非常深的勒痕。
张先生看到这样的场景悲伤痛哭起来。
然而,让张先生除了悲痛还感到气愤的,是父亲在自杀前还留下了三封遗书,其中有一条上写着‘我的这个做法全是你们逼(逼)出来的,经理、班长你们不是人。”
张老先生今年71岁了,按理说已经是退休、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可是忙碌了一辈子怎么可能闲的下来?
于是他就在2023年9月应聘了小区物业的保洁员,负责小区6栋楼和外围的卫生打扫,一个月发1700块薪水。
虽然薪水不高,但是对于老人来说,已经非常难得的机会了,于是每天十分勤恳地就出门干活,早晨不到6点就出门扫地,一直忙到10点才回家。
但是,这条遗书却分明在诉说着老人的委屈,张先生怀疑父亲被辞退和自杀的原因,跟物业“训斥”父亲有关。
张老先生上了年纪,听力有所下降,于是他用的电话就是老年机,老年机打电话的声音非常大。
有一次物业给老人打电话的时候,张先生刚好也在旁边,听到大会里的物业斥责张老先生“扫个地都扫不干净,回家捡点破烂得了,你能干点啥。”
物业辞退了张老先生后,张先生见父亲情绪低落,还曾到物业去求过对方,希望再给父亲一次机会。但是物业说他的父亲的确打扫的不干净,有业主经常投诉,他们也说过好几次了,现在只能辞退他。
张先生认为,物业带有明显的拒绝和刻薄的话让老人心里一直过不去,最终选择了自杀,而他希望物业开除经理和班长,并且道歉和赔偿。
事发当天,小区的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已经派人前来调查,据当事人儿子说,物业方面只愿赔1万了事,目前还在协商处理中。
“大连71岁保洁被开除后在物业办公室自杀”这件消息一经发出就引起人们巨大的讨论。
有说能让71岁的老父亲还出门干活,这个儿子就做的太不称职。如果不是他没本事,老人怎么可能还得出去赚钱补贴家用呢?其实,这么说也不客观,有的老人年轻时忙碌一辈子,他希望有点事做,能够让自己的晚年不要太无聊,如果能给点费用,说明自己的人生还有点价值。
而物业公司属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也许聘用张老先生做保洁是临时用工,也许还有别的合作形式,但是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也应该给老人有所补偿。
而我国人口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我们总有一天也会老去,到那个时候,我们也希望能够得到年轻人的善待,而不是刻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