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父母出资1500万元,在上海购买了一套豪宅,作为女子的婚房,因为女子的丈夫是“985”高校的研究生。婚房登记在女子丈夫名下。女子和丈夫结婚后生下一名儿子。不料,丈夫竟然出轨了,而且是出轨多名男子。女子大怒,要求离婚。然而丈夫却说,离婚可以,但是房子需归我。女子用了一招,就反败为胜,不仅离了婚,而且还要回了1500万元的豪宅。
(案例来源:环球网)
“难道我对你不好吗?我父母对你不好吗?你竟然出轨了,而且出轨的对象竟然是多名男子。”胡丽萍悲愤交加的说道。
“你们对我好吗?你们家不就是看中我是985高校的研究生吗?你们有真正的关心过我吗?”杨浩宇强词狡辩道。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们离婚。”胡丽萍心力交瘁。
“离就离,不过房子得归我,这是陪嫁的房子。”杨浩宇厚颜无耻。
看着衣冠楚楚的杨浩宇,胡丽萍真想扇自己几巴掌,怪自己当初看走了眼,没想到杨浩宇竟然是狼心狗肺之人。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事要从两人相亲开始说起。
胡丽萍的父母,在当地县城经营一家纺织工厂,家里的经济条件优渥,然而胡丽萍成绩却是一般,只就读于普通的本科。
毕业后,胡丽萍便来到自家的纺织工厂工作。胡丽萍的父母希望找一个乘龙快婿。
此时,杨浩宇便进入了胡丽萍父母的视野中,因为杨浩宇名气太大了,他是隔壁县城的大才子,是“985”高校的一名研究生。
通过中间人的穿针引线,杨浩宇与胡丽萍一家人见面了。
看到杨浩宇的第一面,胡丽萍惊呆了,因为杨浩宇长得一表人才,而且身高1米8。
杨浩宇谈吐不凡,见识高超,赢得了胡丽萍父母的青睐。
杨浩宇走后,胡丽萍父母询问胡丽萍的意见,胡丽萍含羞的说道,终身大事,一切听凭父母的安排。
就这样,杨浩宇和胡丽萍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且按照当地的习俗,两人订婚。
不久,胡丽萍就怀孕了,父母催促他们赶紧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杨浩宇却支支吾吾的。
“我想留在上海发展。不想要那么快回来接手。”杨浩宇低着头说道,生怕岳父母反对。
“那是好事呀,上海是国际大都市,你研究生毕业后留在上海,可以开拓视野,以后能更好地接手家族企业。”胡丽萍父母一百个支持。
“可我在上海没有房呀。”杨浩宇难为情的说道。
“没事的,你和丽萍赶紧去看房,我们来买。”胡丽萍父母大方的表示。
就这样,杨浩宇和胡丽萍看中了上海市中心的一套别墅。
胡丽萍父母果然信守诺言,给了杨浩宇1500万元的首付款。
可是在房产证上到底登记谁的名字呢?这下犯难了。
原来杨浩宇户口早已迁往上海,他有购房资格,然而胡丽萍却没有。
“我们快结婚了,我又有身孕,那就登记在浩宇名下。”胡丽萍很是信任丈夫。
就这样,杨浩宇用胡丽萍父母转的1500万元作为首付款,购买了市中心的一套别墅,房产证上只写了杨浩宇的名字。
随后,杨浩宇与胡丽萍在上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胡丽萍父母又转了100万元给杨浩宇装修房子。
每个月房贷都是由胡丽萍父母偿还。
杨浩宇在上海继续求学,而胡丽萍却在浙江父母家待产。两人相隔异地10个月,胡丽萍顺利的产下了一个儿子。
当胡丽萍带着儿子来到上海,与杨浩宇共同生活,发现一切变了。
女人的第六感比较准,胡丽萍觉得杨浩宇出轨了,通过多日来的收集证据,果然是出轨了。
但胡丽萍还是震惊了,因为杨浩宇出轨的对象竟然是多名男子,所以就有了开头一幕。
胡丽萍一纸诉状起诉杨浩宇,要求与杨浩宇离婚,并且别墅要归还自己。
然而胡丽萍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竟然没有准许。当时给的理由是孩子才两岁多,应当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杨浩宇非常得意,劝胡丽萍说,要不各玩各的,互不干涉。
胡丽萍恨得牙根痒痒的,但却心生一计。胡丽萍顺势向杨浩宇认错,答应了杨浩宇。
趁着酒醉,志得意满的杨浩宇竟然亲口承认了房产归胡丽萍一人所有,而且还写在了纸条上,并且签上了大名。
胡丽萍喜出望外,立刻将纸条收好,在6个月后,再次提出了离婚。这次离婚被法院准许,并且房产也归胡丽萍一人所有。
1、杨浩宇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杨浩宇出轨,违背了公序良俗,违背了夫妻间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
2、胡丽萍和杨浩宇的房产约定有效。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杨浩宇亲口承认房产归胡丽萍一人所有,并且签了字,具有法律效力。
3、两人孩子归谁抚养?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胡丽萍将大部分时间用于收集证据,孩子一直由杨浩宇照顾,所以法院判决孩子归杨浩宇抚养,但胡丽萍有探视权。(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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