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中年男子,靠养鸡为生,大字不识几个。一个月收入过万的女白领,竟主动向男子投怀送抱,还准备给他生个儿子。男子受宠若惊,果断抛弃自己的糟糠之妻。谁想,3个月后,男子被女白领打进了医院,男子跪在地上哭求记者给他讨回一个公道。网友:丢人现眼!
(案例来源:寻情记)
这天,一个外号叫“吴百万” 的男人,为了区区10万元,居然跪在一个女人的脚下,不停地哀求:“你把钱还给我吧!好不好? ”
然而,女人面对这个像哈巴狗一样的男人却是厌恶之极,愤怒地一脚将他踢开。随后,开着车扬长而去。
绝望的吴百万崩溃大哭,还不停地向路人求救,希望大家为他讨回一个公道。为了博取大家的同情,吴百万又突然疯了似地往河里跑,扬言不想活了。
声称他现在不仅变成一个穷光蛋,而且还无家可归,这一切都是拜那个女人所赐。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6个月前的吴百万,还是一个妥妥的人生赢家,事业有成,妻子贤惠又善良,一双儿女听话懂事。
有钱后的吴百万开始有些飘,村民们投其所好故意给他戴高帽子,因此赐名“吴百万”,其实他本名叫吴能。
吴能原本是个穷小子,婚后跟妻子一起搞养殖,赚到钱后,他又跑到广东去发展。妻子唐兰则留在老家。
这天,吴能回老家办事。跟朋友在外面聚餐,无意中结识了离异,且在机关单位工作的陈美丽,吴能一个劲地在女神面前吹嘘自己有多么能干。
这一招果然立竿见影,当晚陈美丽主动添加他为好友。一顿彩虹屁听得吴能心花怒放,短短几天,两人就陷入热恋中。
让吴能感动的是,当陈美丽得知他孤身一人在广东打拼,感冒了身边连个做饭的人都没有,居然特意请了10天假,过去为他洗衣做饭。
吴能感动得泪流满面,男人的虚荣心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为了讨陈美丽欢心,吴能买了一条8000块的金项链送给她。
陈美丽回去时,吴能又拿了5000块路费。不仅如此,吴能还贴心地装了300个鸡蛋让陈美丽补身体。
半个月后,陈美丽向吴能报喜:“我怀孕了,你说怎么办?” 吴能脱口而出,生下来。陈美丽却提出了两个条件: 必须离婚娶她,再拿10万作为安胎费。
吴能毫不犹豫地答应。当晚就向妻子坦白此事,声称那么优秀的女人愿意为自己生孩子,他必须要为对方负责。
按说吴能作为婚姻的过错方,应该净身出户才对。可离婚时吴能却只愿意将房子留给妻子,而他则拿走所有的积蓄。
吴能本以为能够如愿以偿将女神娶回家,谁想,这天,陈丽丽却一声不吭将孩子打掉了,而且还提出分手。
吴能是怎么也接受不了,他多次从广东回到湖南找陈丽丽讨要个说去 ,陈丽丽还很委屈,声称自己被骗了。
原来两人谈婚论嫁时,吴能承诺会给陈丽丽买房买车,可却迟迟没有兑现,随着两人交往的深入,陈丽丽发现吴能就是个空壳子,根本不是什么有钱的大老板。
吴能将赚到的钱都投入到广东的养殖厂,原本他干劲十足,结果因为被陈丽丽甩了,弄得他无心工作,导致上万只鸡都得了病,最终血本无归。
吴能一夜回到解放前,不甘心的他多次要求陈丽丽还钱,有一次还被陈丽丽打进了医院。走投无路之下,吴能打电话向记者寻求帮助。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这件事该怎么解决呢?
1:陈丽丽声称交往期间,她并没有向吴能索要钱财,那所谓的10万纯粹是子虚乌有,陈丽丽只承认收过300个鸡蛋,她还说自己打胎,没找吴能要营养费,已经仁至义尽。
而这边,吴能口口声声说自己花了这么多钱,可他又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说每次给钱都是付现金。
如果陈丽丽是以恋爱的名义骗取钱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了3000元以上的,那么就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现在吴能拿不出证据,陈丽丽又拒不承认,吴能想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并没那么容易。
2: 吴能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那是他咎由自取。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吴能作为一个有家庭的男人,却跟别的女人同居在一起,还让对方怀孕,违背了公序良俗。这件事他存在过错,因此不值得同情。
3:吴能有钱就当陈世美,抛弃自己的糟糠之妻,让妻儿的生活陷入困境,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双方应该相互忠实,尊重。而文中的这个吴能,为了一时的欢愉,将自己的家给毁了,这不是他一时冲动,而是骨子里的恶释放出来,这样的人不值得原谅。
有个曾背叛家庭的成功人士悬崖勒马,曾说过这么一句话: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家人的痛苦之上,这样的幸福我宁可不要。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