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花20万娶了个老婆,新婚当晚他正跟妻子温存。突然,一个陌生男人闯入洞房,声称新娘是他2个月前,才刚娶进门的媳妇。然而,更让男子崩溃的是,事后,居然又冒出18个男人,说是女人的老公。网友:高手在人间!
(案例来源:新娘的谎言)
这天,56岁的李大妈正在低头刷视频,突然,她尖叫了起来:“儿子,你快来看,这个新娘子怎么跟你媳妇长得那么像?”
尹强急忙跑来一探究竟,母子俩看了半天,越看越觉得像。 但尹强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自己的老婆,怎么会成为别人的新娘呢?
尹强立即给已经回娘家10天的媳妇打电话,不出意外显示关机。
李大妈刷到的这条结婚视频来自本地推荐,是宾客们参加婚礼时上传到网上。为了解开心中的疑惑,母子俩立即向村民打听,办喜事这户人家的具体位置。
几个小时后,尹强母子乔装成宾客,混入到那户人家,见到新娘的真容后,尹强肯定以及确定,新娘子就是他刚进门没多久的媳妇。
此时的他才猛然发现,自己遭遇了骗婚。
聪明的尹强并没有打草惊蛇,而是转身去了派出所。晚上,就在新郎王聪准备跟新娘亲密接触时,被突然闯入的尹强吓了一跳。
尹强上前就抓住妻子李娜的手:“你是我的老婆,为什么又跟别人结婚? 你这个骗子!还我彩礼钱。”
李娜却狡辩尹强认错人,声称她叫王美丽。 于是,警方让她拿出身份证,王美丽却半天没动静,无法自圆其说的她,最终承认跟尹强是举办过婚礼。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尹强是一个电焊工,因性格木讷长相普通,30多岁还没娶上媳妇。抱孙心切的李大妈,四处托媒人给儿子介绍对象。
在当地,有很多光棍通过媒人牵线搭桥,去甘肃那边相亲。这天,李大妈从媒人嘴里得知,有个叫李娜的女人,因前夫家暴离婚,她就想找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共度余生。
李大妈激动不已,次日就跟儿子不远千里赶去甘肃相亲。第一次碰面,双方对彼此都很满意,李娜还害羞地低着头,说自己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就想找个踏实的人过日子。
几天后,双方开始谈婚论嫁,彩礼15万,金银首饰见面礼等这些还要另算。一个月后,尹强如愿将李娜迎娶进门,还办了一场既隆重又风光的婚礼。
原本说好办完婚礼就去领结婚证,可后来,李娜总是找各种理由推托。不仅如此,她还总是隔三岔五回娘家,说自己父亲病了,或者是母亲病了,总之结婚2个月,李娜前后只跟尹强做了10天的夫妻。
起初李娜回娘家,还愿意接电话。到最后竟还故意找尹强的麻烦,埋怨丈夫不够体贴,太过自私等等.... ...那时的尹强还以为是两人性格不合,根本没想到这就是李娜精心设计好的套路。
事实上李娜并没有回娘家,而是又用同样的方式,在骗别的男人。 王聪的遭遇跟尹强如出一辙,我就不再重复。
李娜被带到公安局后,又供述她们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大家分工明确。李娜的亲小姨专门帮她们物色对象,然后,还有一男一女扮演李娜的父母。
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发现李娜居然在短短3年时间,先后跟20个人结过婚,骗取彩礼金额总计250万多。
站在法律的角度,这些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1:落网后,专门物色对象的小姨居然说此事跟她没关系,她就是一个媒人,并没有从中获利。李娜骗婚是她的个人行为。她明明把李娜介绍给了尹强,又在短时间内,将她介绍给另外一个男人,这又该如何解决呢?
小姨狡辩李娜跟尹强性格不合,所以她才重新给她物色了个对象,有错就是没有及时劝说李娜退还彩礼。
而李娜却跟小姨的说法截然不同,承认她们就是在骗婚,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取钱财,其实内心深处,她也知道这是昧良心的事,也想过要退出,但小姨不同意。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结婚为目的骗取钱财涉嫌诈骗罪,立案标准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超过三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侦查。
这些人涉案金额高达250万,至少要蹲10年以上大牢。
2:李娜把婚姻当成牟利的工具,想不劳而获实现财务自由,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吃进去的都要吐出来。
《民法典》第986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3: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婚前一定要对彼此有足够的了解,闪婚往往会埋下各种隐患,人财两空的例子比比皆是。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靠旁门左道过上富足的生活,侵犯他人的利益,最终只会自食苦果。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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