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每次与丈夫吵架后都往娘家跑,每次都是丈夫主动认错,然后去娘家接女子回来。一次,女子与丈夫又吵架了,恰好公公去世。丈夫一连请了三天,女子不肯从娘家跟丈夫回家。女子还放话说,必须给17000元,否则免谈。婆婆无奈,只好借了钱给儿媳。办完丧事,丈夫彻底失望了,准备与女子离婚。女子在娘家住了半年,不见丈夫来认错,慌了,找来了记者,让记者传话,如果丈夫主动认错,她可以再给丈夫一次机会。
(案例来源:河南都市频道)
“小雯,赶紧跟我回去,咱爸过世了。”丈夫宋伟平在丈母娘家门口焦急的喊道。
“我不回去,谁叫你惹我生气的。”胡小雯斩钉截铁地说道。
丈母娘也在一旁拱火,指责宋伟平欺负了自己的宝贝女儿,宋伟平只好负气而回。
一回到家,宋伟平的母亲连忙询问,接回来了没有?
说罢,就急忙的往门外瞧,可没有人影,显然没有接回来。
“这个怎么能行呢?你爸过世,儿媳没有在灵堂前尽孝,岂不是要让村里人看笑话?”母亲很焦躁。
宋伟平只好第二天来到丈母娘家请,可这次竟然吃了闭门羹。
不死心的宋伟平第三天又来了,胡小雯看宋伟平非常的执着,只好放话说,拿17000元来,我就跟你回家。
这一次宋伟平实在是忍不了了,没等胡小雯把话说完,就气鼓鼓的往回家赶,在心里暗暗的发誓,从此以后绝不再登丈母娘的门了,不再管胡小雯的死活了。
而母亲却在门外焦急的等待,看到宋伟平一个人独自回来,就唉声叹气。
于心不忍的宋伟平只好将胡小雯那个不合理的要求顺嘴一提。
“给她,为了你爸,我去借也要给她。”宋伟平母亲咬咬牙,跺跺脚,答应了。
随后宋伟平的母亲就问人借了17000元,亲自的来到亲家门口,准备接儿媳胡小雯回家参加公公的葬礼。
胡小雯接过17000元,然后撂下一句话,你先回我,等等我再回。
婆婆还想催促儿媳胡小雯,可亲家母却直接砰的一声,将门紧闭。这让婆婆很是尴尬。
虽然遭次羞辱,但是母亲担心儿子宋伟平的婚姻,所以没有告知。
好在胡小雯在得了17000元后,最后还是出现在了公公的葬礼上,尽管姗姗来迟,但好歹没有让村里人看笑话。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胡小雯和宋伟平已经结婚了十几年,两人生有两个孩子,但胡小雯非常的敏感,经常因为一些琐事与宋伟平吵架,一吵架就往娘家跑。
冲动的胡小雯,完全没有顾及两个孩子和丈夫的感受,每次在娘家一住就小半个月,每次都得宋伟平主动认错,主动来到丈母娘家接她。
可每次宋伟平都会遭到丈母娘的羞辱,但为了孩子,宋伟平忍了。
这次胡小雯与宋伟平又吵架了,又往娘家跑,但不巧的是宋伟平的父亲过世了。
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胡小雯没有消停多久,又起幺蛾子,又再次与宋伟平吵架了。自然的又往她娘家跑。
这次宋伟平的母亲也忍不了了,就将那日在亲家母那里遭受的羞辱告诉了儿子。
宋伟平怒了,连忙跪下磕头向母亲道歉,母亲我错了,悔不该,当初不听你的话,要是不与胡小雯结婚,就不会有这一档子事了。
这次宋伟平不忍了,决定与胡小雯离婚,所以不主动认错,也不给胡小雯打电话,也不去丈母娘家接胡小雯。
胡小雯还以为丈夫会像往常一样,过几天就来向自己主动认错,来接自己回家,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还不见丈夫的身影。
胡小雯有点慌了,但丈母娘却在一旁宽慰道,闺女不用怕,现在看谁能够坚持住,不能主动认错,否则以后就会被宋伟平压着。
就这样,胡小雯在娘家住了半年,不见宋伟平的影子,打电话打不通。
这一下胡小雯彻底懵了,连忙联系记者,要求记者帮忙调解。
可胡小雯还强装镇定,要求记者帮忙代为传话,说让宋伟平来认错,自己还可以给他一个机会。
可宋伟平吃了秤砣,铁了心,这次一定要离婚,面对记者的调解,宋伟平连忙摇头摆手不同意。
1、胡小雯要求给17000元,才参加公公的葬礼,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作为儿媳应当孝敬公婆,在公公去世后,儿媳胡小雯竟然要挟给17000元,否则不参加公公的葬礼,这显然有悖孝道,违背了公序良俗。
不要说作为丈夫的宋伟平不能忍,就是普通人也忍受不了胡小雯的这种做法。
2、胡小雯动不动回娘家,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胡小雯完全不顾念两个孩子,也不考虑丈夫宋伟平的感受,更不孝敬公婆。胡小雯的这种品行,会带坏家风的。
所以,宋伟平决定与胡小雯离婚,是完全正确的,只不过是离的太迟了。
3、宋伟平可以离婚成功吗?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胡小雯出席公公葬礼,竟然还要给钱,这肯定会破坏夫妻感情的,所以宋伟平离婚会成功的。(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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