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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女子的丈夫突然离世,留下了女子一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丈夫的弟弟尽心尽力照

吉林,一女子的丈夫突然离世,留下了女子一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丈夫的弟弟尽心尽力照顾大嫂和侄子侄女。后来在女子婆婆的撮合下,小叔子变成了大嫂的丈夫,两个侄儿侄女也改口叫爸爸。后来女子顺利的怀了第三胎。女子跪谢婆婆,感谢婆婆再次给了自己一段美妙的婚姻。

(案例来源:竞舟新闻)

“儿呀,你觉得你大嫂怎么样?”王女士的婆婆突然问起小儿子小吕对大嫂王女士的看法。

“很好呀,大嫂美丽又善良,对哥哥忠贞不二,对两个侄儿侄女又很好。”小儿子小吕嘴角上扬,满是对大嫂王女士的欣赏。

“那你们重新组建个家庭吧,这样对你侄儿侄女也好,他们童年就又有了一个完整的家。”
母亲开门见山的说道。

“妈,这怎么行呢?她是我大嫂,如果我和她结婚,那我怎么面对侄儿侄女呢?”小吕难为情。

“你就说,你喜不喜欢你大嫂吧,其余的事我来说。”母亲继续追问道。

小吕害羞的点了点头。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为什么母亲要撮合小儿子与他的大嫂在一起呢?这事要从两年多前说起。

多年前,王女士嫁给了小吕的大哥,而后王女士生了一儿一女,一家四口非常的温馨美满。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意外说来就来。

两年多前,小吕的大哥突然去世,只留下了王女士和两个孩子。孤儿寡母的以后怎么生活呢?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小吕看在眼中,痛在心中。为了帮大嫂王女士分担责任,小吕尽心尽力的照顾两个侄儿侄女。

王女士的婆婆想到王女士还年轻,为了王女士考虑,曾经劝过王女士改嫁。

可王女士看着自己两个年幼的孩子,担心继父会对两个孩子不好,所以婉言拒绝了婆婆的好意。

小吕看到王女士对自己大哥忠贞不二,对两个侄儿侄女尽心尽力,很是感动,从心里认定了大嫂王女士。

而在王女士眼中,小叔子小吕也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小吕对两个侄儿子女的照顾,王女士看在眼中。

经过两年多的朝夕相处,小吕和王女士渐渐的有了不一样的微妙感情。而两个侄儿侄女也越来越依赖小吕了,叫小吕为二爸。

其实小吕没有结过婚,人又帅气,有很多爱慕者,然而小吕心中只有大嫂王女士。

王女士虽然丧偶,有两个孩子,但也有很多男士希望与她重新组建家庭,但王女士心中也有小叔子的影子。

这一切王女士的婆婆都看在眼中。王女士的婆婆心想,与其让儿媳改嫁,还不如让自己的小儿子娶了大嫂,这样的话,大家还是一家人,两个孙子孙女也不会离开。

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随后小吕的母亲找到了王女士,询问王女士的意见,王女士没有扭扭捏捏,反而大方的承认对小叔子有好感,只是担心小叔子是头婚,自己是二婚,怕耽误小叔子,怕配不上小叔子。

当听到小叔子小吕满口答应时,王女士痛哭流涕,因为她又有了一个完整的家。

而后王女士和小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个侄儿侄女也改称呼,称呼小吕为爸爸。

小叔子娶寡嫂自然会招来流言蜚语,但他们却满不在乎,因为只要彼此有爱,何必在乎他人的看法呢?

很快他们就有了爱情的结晶,王女士怀了第三胎。一家人沉浸在巨大的喜悦当中,王女士向婆婆磕头表示感谢,因为有了婆婆的理解,自己才能够再次拥有完整的家。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大嫂王女士与小叔子小吕结合,违背了公序良俗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女士丧偶,而小吕又是单身,他们如果是陌生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自然是在道德上和法律上没有障碍的。

如果他们两人是少数民族,那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因为小叔子娶寡嫂,是很多少数民族的传统和习俗。

可如果是汉族,小叔子娶寡守,在道德上是有点障碍,不过在现代法治社会,他们的结合并没有道德的困境。

2、王女士和小吕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王女士和小吕只要双方完全自愿,那么他们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他们是成年人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

既然婚姻自由,那么小吕当然可以选择二婚的大嫂王女士,王女士丧偶,与小吕没有血缘关系,自然也可以嫁给头婚的小叔子。

至于所谓的流言蜚语,只要王女士和小吕不在乎,那么又何必理会呢?

可以说王女士和小吕的结合,对于两个侄儿侄女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的话,小吕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抚养两个侄儿和侄女了。

3、与王女士结婚后,小吕具有抚养两个侄儿侄女的义务。

民法典第1072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在结婚前,小吕作为叔叔,没有抚养两个侄儿和侄女的法定义务。

而在结婚后,小吕作为小孩的继父,那么就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对此您怎么看呢?#春日生活打卡季#
民法典大字版

评论列表

薄荷红茶
薄荷红茶 1
2024-04-04 06:21
牛逼
过眼云烟
过眼云烟 1
2024-04-03 17:43
这也不错,都是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