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河北衡水,一对老夫妻,自掏腰包照顾女邻居6年,倒贴了3万多。万万没想到,女邻居去世后,她的养女突然出现,竟要求老夫妻向她赔偿道歉。遭到拒绝后,养女将他们告上法庭,这是为何?
(案例来源:衡水人民法院)
“你这个白眼狼!你给我滚!” 87岁的李心茹老人一边落泪,一边将40岁的养女往门外推。
不仅如此,李心茹还整天吵着闹着,要跟养女张小燕解除收养关系。张小燕很是委屈,最终一气之下跟养母去办了解除手续。
那么这对母女之间究竟有什么解不开的心结呢?
母女俩关系原本还不错。
自从有一次,李心茹无意中撞见养女跟亲生母亲在一块有说有笑,李心茹对养女就开始诸多不满,不准张小燕跟亲生母亲走得太近。
可张小燕却觉得,生母十月怀胎也不容易,因此,并没将养母的话放在心上。最终导致两人关系恶化。
所以,李心茹才执意要跟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当时李心茹都已经87岁,将养女赶走,谁来照顾她呢? 李心茹思来想去,觉得还是既是同事又是男邻居的王建明夫妻俩最为可靠。
这天,李心茹主动找到王建明夫妇 ,开门见山地说:“我最信得过的人就是你们夫妻俩,你们能替我养老送终吗?存款和房子到时都留给你们。”
王建明夫妻俩见老太太孤苦无依,再加上平时两家关系还不错,于是,痛快答应。李心茹诚意满满,立即跟夫妻俩签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
随后,王建明夫妇便将李心茹老人接到自家一起生活。
可惜没多久,李心茹意外摔伤,从那以后瘫痪在床上。为了方便照顾老人,王建明的妻子选择提前退休。
在他们的悉心照料下,李心茹活到93岁,于2015年12月底离世。
当众人得知王建明夫妻俩,像亲娘一样照顾邻居老太太6年,都被他的善举所感动。此事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后来,王建明夫妻俩还上了电视。
而张小燕则被不明真相的网友认为,是一个“白眼狼”,说她抛弃自己的养母,一点人性都没有。一时间,张小燕也成了当地的“名人”。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张小燕一怒之下,将王建明夫妻起诉到法院,指责他们就是惺惺作态,之所以愿意照顾她的养母,实际上就是为了继承房产,还说什么免费照顾,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那么法院,最终会如何审理此案呢?
1:张小燕声称她跟继母解除关系以后,也曾多次去看望,没有不闻不问,是母亲不愿搭理她。她一直想赡养母亲,是对方剥夺了她这个机会。
再者,王建明赡养老人目的也不单纯,这些年,老人的退休金,存款,房子等都到了王建明夫妻名下,既然得到了相应的报酬,就不能说是义务照顾。
让她这个养女被旁人的指责,所以她要求王建明夫妻澄清事实真相,并向她赔礼道歉,而且还提出要由她继承养母的房子。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名誉权受到侵害,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王建明夫妻俩既委屈又愤怒,表示坚决不道歉,他们并没有做错什么,他们虽然继承了老人的财产,但其中大部分钱都已经花在老人自己身上。
明明是做好人好事,反被继女告上法院,这着实让夫妻俩气愤。他们跟老人签定了遗赠抚养协议,而他们也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事后,法官帮张小燕算了一笔账。以当地的生活标准请个保姆照顾老人,每月至少2300块,王建明夫妇照顾了老人6年8个月,合计就是184000元。
老人每月的生活开销买药等,每月至少要1000块,合计就是8万。
而这6年,王建明夫妻总共从李心茹老人那里,获得的退休金以及取暖费等加起来158000块,李心茹生前已将自己的房子卖给了别人,房款8万,总计才23万,而王建明夫妻总计承担了26万多。
法官认为,这个数额完全可以跟王建民夫妇为老人的付出相抵消。
真相让张小燕哑口无言,随后她又提出自己花15000块替养母买了墓地,这笔钱必须要还给她。
李心茹单位有一笔补发给家属4万元的丧葬费。
那么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此案呢?
《收养法》第1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收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取消后,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将被取消。
在法律上张小燕跟养母已经没有关系,她主张要继承养母的遗产显然不可能。她要求王建明夫妻向她赔礼道歉,显然更不可能。
但法官同时也考虑到这个养女确实对养母,没有做出过分行为,更何况她也照顾了养母很多年。
法官通过多次调解,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王建明夫妻从4万安葬费,分出5000给张小燕,驳回张小燕的其他请求。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