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45岁男子,再婚娶了一个女强人,他总是怀疑性格豪放的妻子,对自己不忠。这天,男子突然灵机一动,买来一瓶“百草枯”,悄悄涂抹在妻子的内裤上。事后医生的一番话,吓得男子瘫软在地上
(案例来源:新闻晚高峰)
42岁的莫梅是一个八面玲珑的女人,不管遇到多大的事,她都能应对自如。
可这天,莫梅却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因为一向洁身自好的她,下体突然奇痒无比,而且还火辣辣地疼。
起初,莫梅以为自己感染了什么细菌,羞于向外人启齿的她,随便吃了点消炎药。结果症状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
次日,莫梅不仅皮肤开始溃烂,还出现胸闷,呕吐等症状。短短几天,莫梅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丈夫张大熊吓得不知所措,急忙送妻子去医院。
医生询问莫梅的一些基本情况,一会眉头紧锁,一会又面色凝重。因为经验丰富的医生,怀疑莫梅可能是中了百草枯。
最终经过化验,结果如医生所料,莫梅确实是中了百草枯,可莫梅本人对此却毫不知情。
众所周知,百草枯是一种剧毒,除非有奇迹发生,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几天后,莫梅抢救无效死亡。面对这样的噩耗,亲朋好友们怎么也接受不了。
家属伤心之余更多的是愤怒,所以立即报警。
张大熊成为头号嫌疑人,被多次传唤到警方问话。几个回合下来,张大熊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哭着承认毒是他放的。
那么张大熊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莫梅是一个女强人,有自己的事业和朋友圈,上一段婚姻就是因为她忽略了家庭,导致丈夫对她诸多不满,最终两人分道扬镳。
离婚后的莫梅经人介绍,认识了同命相怜的张大熊,起初莫梅觉得两人经济悬殊太大,并没对高大,帅气的张大熊有想法。可最终还是被张大熊的温柔体贴所打动。
可让莫梅万万没想到,婚后两人在一起没多久,张大熊敏感多疑的性格,就暴露出来。
莫梅作为一个女强人,自然在外面少不了一些应酬,因此经常很晚才回家。再加上她性格比较豪放,又结交了很多异性朋友。
张大熊心里很是不爽,明里暗里“抗议’了很多次,可莫梅并没有把丈夫的话放在心上,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
张大熊憋着一肚子火,开始怀疑妻子在外面有相好,可他又找不到实质性的证据。俗话说疑心生暗鬼,张大熊的心魔如野草般在内心疯狂生长。
这天,张大熊突然心生一计,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个这个不听话的妻子。 他的想法还真是奇葩,居然弄回来一瓶百草枯,悄悄涂抹在莫梅的内裤上,为了不被莫梅察觉,张大熊又把裤子晒干。
最终如他所料,莫梅穿上了这条有毒的内裤,可张大熊怎么也没想到,会让妻子丧了命。
真相大白,那么张大熊又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1:为什么张大熊只判了12年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同时也有规定,情节特别恶劣,或者是性质特别严重的,才会考虑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结合本案中,张大熊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为了泄愤做出了这种荒唐过激的行为,导致妻子不幸遇害。他的主要目的是想“教训”妻子,并没想过要她的命。
因此,本案张大熊的行为,依法应属故意伤害罪
事后法官考虑到张大熊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更关键的是,他的真心忏悔取得了受害人父母的谅解。
结合以上各种因素,所以张大熊依法获得从轻处理的资格。
2: 为什么张大熊不是故意杀人罪
在法律上,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在本质上有明显的区别。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主观意识上并没有想要对方的命,行为人实施的伤害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行为人意料之外的事。
本案中张大熊怀疑妻子背叛家庭,才萌生教训她的想法,并不是想要妻子的命。
故意杀人则不同,行为人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一心想置对方于死地。
除此之外,正确区分这两罪,还需要从行为人的作案手段,以及时间,选择的作案工具等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
因此,本案张大熊的行为,依法应属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是一条人命,也有很多网友觉得张大熊判得太轻。
3:本案中,张大熊依法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
《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这起案件是婚姻矛盾而引发的悲剧,相对来说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事后也受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再加上张大熊认错态度较好,所以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他酌情从宽处理。
夫妻双方理应相互信任理解,疑心病太重害人害己。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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