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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一男子将房子给岳父居住。后来岳父续弦,女方跟随岳父一起居住。但是几年后

福建厦门,一男子将房子给岳父居住。后来岳父续弦,女方跟随岳父一起居住。但是几年后,岳父因病去世。恰好男子的姐姐想要借住。男子就让女方腾房,可是女方竟然将门锁换了。男子大怒,一纸诉状,将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搬离并且支付房租。女方大哭说道,她照顾男子的岳父好几年,现在无处可去。男子却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岳父的再婚妻子。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

滴滴滴,王强的手机响了,一看是姐姐。

“姐,有什么事吗?”王强开门见山的问道。

“我有一件事想要麻烦你,但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在电话另一头,姐姐难为情的说道。

“姐,你不用客气,我是你带大的,有什么事可以大胆的说。”弟弟王强真心实意的说道。

原来王强的姐姐家住农村,想要送她的孩子来城里读书,可是没有地方住,想要借住王强的房子。

听说是借房子,王强爽快的答应,说这有什么难为情的,我是你的亲弟弟,孩子是我的亲外甥,我当然支持。

恰好王强有一套多余的房子可以让姐姐和外甥居住。不过在这之前,王强需要赶走一位林阿姨。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事要从王强借房子给他的岳父说起。

当初岳父没有居住的地方,王强便将这套房子给岳父居住,后来岳父与林阿姨再婚,林阿姨便一同入住这套房子。

不料,几年后岳父去世,林阿姨就一直在这套房子里居住。

虽然林阿姨的女儿和女婿在厦门有房子,但林阿姨不想打扰她的女儿和女婿,就一直霸占着王强的房子。

王强多次想要赶走林阿姨,但林阿姨每次都哭天抹泪的,王强只好作罢。

现在既然姐姐提出要借住,那么趁此机会将林阿姨赶走。

来到房门前,王强掏出钥匙开门,可试过几次开不开。

“林阿姨,我知道你在里面,赶紧开门,你怎么可以换我的锁呢?”王强拍打房门。

可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林阿姨自始至终没有露面。

王强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林阿姨不去找她的女儿和女婿,偏偏要赖上自己呢?

可自己与林阿姨非亲非故的,要不是看在岳父的面子上,早就起诉林阿姨了。

一想到岳父,王强就百感交集,他从心底里感激岳父。

想当初,没钱没车也没房的王强上门提亲,岳父满口答应,而且还鼓励王强说,男人穷不可怕,一定要有进取心。

婚后王强与妻子努力工作,很快就有了一定的积蓄,岳父又给了一些钱,他们购买了人生的第一套房。

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正当王强与妻子兴高采烈庆祝自己是有房一族时,噩耗传来了,王强的岳母得了重病。

妻子非常的着急,恳求王强卖房救母亲,王强一口答应。

可是岳父又再一次站出来说,你们有自己的小家庭,我来卖自己的房子。

岳父将他的房子卖掉了,然而还是无力回天,王强的岳母最终因病去世。

无家可归的岳父跟随王强和妻子一起共同生活,后来王强和妻子又置办了另一套房子。

后来岳父认识了林阿姨,两人结婚,王强和妻子都同意,并且主动将房子留给他们居住。

可是没过几年,岳父又因病去世。此后林阿姨就一直霸占这套房子。

以前感念岳父的恩情,加之林阿姨又很会道德绑架,所以王强以前都忍让了,但这次王强为了姐姐不能忍了。

所以,王强下了最后通牒,让林阿姨在三个月内搬出去,然而林阿姨却将王强的话当成耳旁风,不为所动。

王强大怒,一纸诉状,将林阿姨起诉到法院,要求林阿姨搬离并且支付房租。

在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1、王强是这样说的: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王强说,这套房子的所有人是自己和妻子。既然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有权使用,有权决定将这套房子给谁居住。

林阿姨与自己没有任何的关系,况且林阿姨有女儿和女婿可以投靠。

所以,要求林阿姨搬离并支付房租,合情合理。

2、林阿姨是这样辩驳的:

第一,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林阿姨说,她与王强的岳父结婚后,自己一直照顾王强的岳父,自己尽到了扶养的义务。现在自己无家可归,作为女婿的王强就应当按照岳父的遗愿,让自己继续在这套房子里居住。

第二,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林阿姨说,自己70多岁了,如果将自己赶走,那就违背了公序良俗。

3、法院最后是这样判决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王强的妻子在名义上是林阿姨的继女,但是因为她们没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所以王强的妻子也没有义务赡养林阿姨。作为配偶的王强,那就更没有义务赡养林阿姨了。

所以,法院判决林阿姨必须在一个月内搬走,并且支付9个月的房租。

后来林阿姨主动履行了法院的判决,王强也没有向林阿姨索要9个月的房租。(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我来唠家常#
民法典

评论列表

赖床的喵~
赖床的喵~ 137
2024-04-02 20:50
亲岳母都没有义务抚养,更何况是继的,每个人只对自己的父母及养父母有抚养义务,女婿或者儿媳都是没有义务的,照顾是情分,不是本分,只是一般家庭都不会这么做而已。

那一夜的风情 回复 04-03 15:28
他哪句话说错了?你非得去杠一句!难道你是杠杠生出来的?

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复 04-04 07:29
讲话不要武断,亲岳母怎么没有赡养义务。按这样讲的话,将来你父母你老婆也可以不照顾,因为大家都有老人,自顾自的。

用户80xxx49
用户80xxx49 71
2024-03-28 05:39
好人做不得

独木 回复 04-02 18:08
好人???用一套房子骗老太太结婚,事后一脚蹬开,其心可诛

后知后觉 回复 独木 04-03 07:50
是不是脑子不清醒? 还骗老太太结婚都来了! 老太太有啥给老头骗的? 就你老太太是弱势群里呗!老头就是舔狗你才满意?

骑驴看唱本
骑驴看唱本 64
2024-03-28 09:40
这法官大人明事理
逆水
逆水 50
2024-04-03 02:27
所以,女老人就不要再婚了,再婚就是相当于给别人当免费保姆,等男老人走后,基本就是被扫地出门,见过好几个了,可怜啊!

风轻云淡 回复 04-03 06:29
扫地出门也是看情况的。嫁的男人没有自己的房子,住的男人孩子的房子,而且还是女婿的。如果男人有房子,她就有一半的继承权。住到老死估计问题不大。

叶落深秋 回复 04-03 06:09
女老人再婚的往往是婚前也无处可去的。

公分
公分 29
2024-03-28 21:13
有女儿女婿还住在别人家干啥
独木
独木 24
2024-04-02 18:07
用一套房子骗老太太结婚,事后一脚蹬开,其心可诛

清风 回复 04-02 18:33
女婿骗她结婚了?

ぁぉyear 回复 清风 04-03 04:47
是不是同意了啊,是不是照顾了老婆的爸亲啊,女婿说没义务,那老婆呢?房子不是女婿单独的吧,老婆有份的吧,现在老头走了,不需要了,赶人走了。

用户10xxx27
用户10xxx27 15
2024-04-02 22:04
所以农村老人再婚,如果男方先走,女方处境会非常尴尬

用户38xxx32 回复 04-03 12:28
农村人,先问过对方子女是否同意的,不同意,人家不会嫁过来!同意了,就不会赶人!除非女方犯大错。

ampamp忧伤ampamp 回复 04-03 07:22
就看女人做人会不会做,不会做人,走人

天涯浪子
天涯浪子 7
2024-04-02 16:33
这个问题,我觉得,这个林阿姨,如果是继母呢?而不是继岳母,那应该不能赶走吧,如果这家人有情有义。如果那个林阿姨觉得合适。我觉得可以让那个林阿姨继续住那里。

星辰 回复 04-02 18:01
把你家房子让出来给她住吧,乐山大佛得给你让个位置

ぁぉyear 回复 04-03 04:26
继母和继岳母没区别啊,对老婆来说不就是继母了,法律上男女平等啊

黑土地
黑土地 7
2024-04-04 21:49
看看好人不好当呀
糊涂
糊涂 5
2024-04-03 07:40
法律这次没保证最底下限!照顾几年住几年或者倍数,才是保证社会良俗的根本
何以解忧唯有变瘦
何以解忧唯有变瘦 3
2024-04-03 06:15
开局一张图剩下的都是编
塞度林木
塞度林木 2
2024-04-04 09:09
房子能借吗?
东方不败
东方不败 2
2024-04-09 19:24
好险
波尔多
波尔多 1
2024-04-03 15:28
就不能等等吗,
tb450524826
tb450524826 1
2024-04-04 20:10
都是无儿无女的弄得这东西
sych
sych 1
2024-04-03 20:52
直接撬锁,还用起诉?
用户13xxx69
用户13xxx69
2024-04-04 07:17
这林阿姨有亲生子女吧?林阿姨原来有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