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生效后,就变成“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里特别规定了,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这个年龄段,出现特定犯罪,经过特定程序,是可以被最高检核准追诉,变成“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是相当重要的修改。
但这次修改生效已经3年了,在此期间并没有出现对12-14周岁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诉。
所以,直到现在,还是很多人也不太清楚,我国刑事责任年龄起点已经下调到12周岁。
以至于很多对犯罪蠢蠢欲动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年龄刚好卡在13岁左右的潜在犯罪分子,他们可能会基于“反正我杀人了也不会被判刑”,就肆无忌惮的去进行一些恶劣的杀人犯罪。
这并不利于,依靠法律的威慑,来遏制犯罪的初衷。
不能让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变成对“未成年罪犯”的保护。
所以,如果这次案件能够从严判罚,可以大大加速相关法律知识在民众的普及,避免人们还长期停留在“14岁以下杀人都不会被判刑”的过时认知。
甚至还有不少人可能停留在未满16周岁犯罪都不会被判刑的错误认知,如果有潜在未成年人罪犯抱着这种错误认知,以为自己犯罪也没事,那就会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