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一男子怀疑女友和雇主有不正当关系,对其打了8个小时,女友被打的头破血流
大带社会
2024-03-22 15:20:28
辽宁铁岭,一男子怀疑女友和雇主有不正当关系,对其打了8个小时,女友被打的头破血流,男子喂了女友两片止疼药后就睡了过去,早上醒来看到女友已经去世,于是为了给女友办理死亡证明,女友家人发现不对劲报了警,目前,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被提起了公诉。
管某平时好吃懒惰,有多次的盗窃前科,出狱后没有正儿八经的职业,却整天无所事事,经人介绍,管某认识了女友张某,两人便过起了同居生活,而张某为了养家,在一户人家做起了保姆。
可是,管某却认为张某和雇主有不正当往来,于是便吃了醋,两人多次因为此事争吵,一天,管某来接张某,两人又在雇主家门口发生了争吵,管某随即对张某大打出手。
一路上,管某又多次对张某实施殴打,甚至回家后,管某又多次拳打脚踢,感觉这样有些不过瘾,管某找来棒球棍,对着张某又是一顿打,张某被打后不能动弹,躺在地上说话声音微弱。
随后,管某将张某拉回卧室睡觉,还不忘给张某吃了两片止疼药,直到第二天一早,管某发现张某失去了呼吸,为了掩人耳目,管某对张某家人说她身体不适。直到朋友来到管某家里发现了张某已经去世后,管某方才拨打了120,此时为时已晚。
为了能够给张某办理死亡证明,管某联系了张某家人,张某家人得知张某蹊跷死亡后,第一时间报了警,管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提起了公诉。
有人说,这样的男人一定要远离,尤其是有过多次犯罪前科的人,一定要擦亮双眼,不然生命都要搭进去。
还有人说,不爱请不要伤害,好聚好散,用暴力手段去让你屈服,最终害人害己。
1、管某的行为为何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
实际上,区分两个罪名很简单,前者要求是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后者则仅仅是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本案中,管某对张某实施殴打,对其打了八个小时,虽然只是打,甚至在打的过程中,并没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但是,张某打了之后,已经造成了张某身体严重不适,却没有着手实施救助,反而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据此,管某的行为属于不作为。
这种不作为,也就是间接故意行为,虽然和直接故意比起来,间接故意的危险性相对较低一些,但是,这样的行为,同样会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结果,所以在定罪方面,没有任何疑问,即故意杀人罪。
2、管某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有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婚姻家庭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但是,管某存在多次故意犯罪前科,人身危险性较大,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所以,在对管某量刑时,也是会从严掌握的。
3、在爱情中,信任是非常重要的。一旦信任破裂,爱情就会变得脆弱不堪。然而,这并不能成为管某犯罪的借口。他用错误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最终导致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这起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正确处理感情问题,遇到困难和矛盾时,要冷静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同时,我们也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让一时的冲动酿成大错。此外,我们还要学会珍惜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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