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了!”福建泉州,一女子发现丈夫出轨了,丈夫与某KTV夜场的女子有不正当的关系。更可恶的是,丈夫在3年的时间内,竟然给KTV女子转了136次账,金额高达27万余元。女子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KTV夜场女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夜场女子归还27万余元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夜场女子在法庭上却辩称,说是提供服务后的合法收入。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钟翠翠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她哭了,因为她终于通过打官司拿回了27万余元。
然而钟翠翠又感到很悲哀,因为她的丈夫王林伟背叛了他们的爱情。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钟翠翠没有让胡丽丽占到任何的便宜,除了她得到了王林伟。
那么他们三人究竟有何爱恨纠葛呢?这事要从十年前说起。
2014年,钟翠翠与王林伟相爱了,然后水到渠成的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两人婚后很是恩爱。
可爱情不仅仅是花前月下的浪漫,更多的是油盐酱醋茶,相爱容易,相处太难。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缺点也相互暴露,渐渐的他们的感情淡了。毕竟爱是会消失的,王林伟开始在外面寻找刺激。
2017年11月,王林伟出轨了,认识了KTV夜场女子胡丽丽。
钟翠翠又是如何发现王林伟出轨了呢?因为女人的第六感觉比较准,王林伟从那时开始早出晚归,几乎不再碰钟翠翠了。
钟翠翠决定一探究竟。
夜深了,王林伟躺在床上,打着呼噜声,钟翠翠小心翼翼的拿过王林伟的手机,用王林伟的手解锁了。
很快一名陌生女子映入钟翠翠的眼睑,因为这名女子与王林伟每天都有聊天记录,而且王林伟还将其置顶。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王林伟果然与这名女子出轨了。这名女子名叫胡丽丽,是某夜场KTV工作人员。
钟翠翠泣不成声,心里很苦,但又不敢大声的哭出来,怕王林伟醒来发现。
更令人破防的是,他们两人之间不仅关系亲密,而且还有大额的资金往来。
钟翠翠读着他们转账备注,心在滴血,因为这一份浪漫,王林伟从来没有给过自己。
“我爱你,老婆!”随后就是一个5200元的转账。这些都是王林伟为这名叫做胡丽丽的夜场女子转账的备注信息。
而且王林伟不仅仅是这一次,曾经多次给胡丽丽转有特别数字的金额,比如像这样的数字520、5200、6666、8888。
钟翠翠强忍悲痛,统计了王林伟在2020年到2022年三年时间,一共给胡丽丽转账了136次,转账金额合计27万余元。
为了固定证据,钟翠翠将这些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截图了。
等做完这些,天已泛白了,但钟翠翠睡意全无,心中满是愤恨。
2023年,钟翠翠一纸诉状,将胡丽丽起诉到法院,要求胡丽丽归还27万余元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火药味极浓,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最后法院给出了判决,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虽然钟翠翠胜诉了,但是回想起当日在法庭上的针锋相对,钟翠翠还记忆犹新,毕竟这是自己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值得铭记。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
1、钟翠翠当日是这样说的:
第一,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钟翠翠说,王林伟转给胡丽丽27万余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的,这27万余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林伟没有权利擅自处置。
第二,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钟翠翠说,王林伟无权处分夫妻的大额共同财产,自己作为所有人,有权要求胡丽丽归还。
2、胡丽丽当日是这样辩驳的:
第一,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胡丽丽辩驳说,这27万余元,是自己在KTV夜场,为王林伟提供服务的合法收入。
钟翠翠要求胡丽丽拿出相应的凭证,胡丽丽拿不出,反而钟翠翠提出了反对的理由。
钟翠翠认为,转账为整千的金额,不符合日常消费的支出规律。而且大部分转账都是在白天,那时胡丽丽还没有上班。可在2020年10月,胡丽丽已经离职了,但依然有多次的转账,这怎么可能是消费转账呢?
第二,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胡丽丽后来改口说,有一部分是赠与,而且赠与已经完成了,不可以撤销。
3、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一审法院认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他们的赠与行为无效。胡丽丽需要归还。
但王林伟向胡丽丽转账,备注为我爱你老婆的5200元,可以不归还,加上一笔投资理财和两笔消费支出,合计有3万元左右。
所以,一审法院判决,胡丽丽需归还24万余元的本息。
然而两人都上诉了。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我来唠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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