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结婚4年瞒着老公堕胎3次,没上过一天班,没给丈夫做过一顿饭,洗过一件衣服,跑快递的老公一天打两份工,这天,男人得知父亲摔断3根肋骨,想送2000块过去,谁想,女人拿出一把刀威胁:你父母就是“寄生虫”,不准去!最终男人做了一个决定,女人哭晕在卫生间
(案例来源:寻情记)
夏日炎炎,一对夫妻不顾旁人异样的眼光,在大街上表演“猫抓老鼠”的游戏。35岁的林伟见到怀孕5个月的妻子王梅,为何要跑呢?
面对这个“胆小如鼠”的丈夫,王梅很是无奈!为了能够顺利解决夫妻俩的事,她还特意叫来了记者。
可不管记者如何劝说,林坤始终不敢靠近自己的老婆,情绪失控的他满腹委屈。声称王梅就是一个无赖,就算她怀孕也要离婚。
得知王梅的所作所为,就连记者都被惊得目瞪口呆。
4年前,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王梅生下来就是“唇颚裂”,说话有些吐字不清,可她却有一种莫名地优越感,总觉得自己是个“白富美”。
王梅凡事都喜欢以自我为中心,从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相处两个月后,林柛果断提出分手,奈何当时王梅已怀有身孕。
谁知,两人领结婚证当天,林坤才知道王梅是二婚。他虽然心里有些不悦,但也没将此事放在心上。令他感到尴尬的是,办完酒席的第二天,王梅就将自己的嫁妆全部搬回娘家。
王梅声称在农村住不习惯,后来,她又非逼着月薪只有5000元的老公在城里租房住。为了多赚钱,林坤一天打两份工。每天回到家,还得自己洗衣做饭,伺候自己的老婆。
考虑到她有孕在先,林坤并没说什么。可这天,他下班发现原本大度翩翩的妻子,肚子突然缩小了很多。望着一脸疑惑的老公,王梅轻描淡写地说:“我把孩子打掉了。”
林坤气得直落泪,这毕竟是一条生命呀,你怎么不跟我商量一下呢?年迈的公婆一心想抱孙子,得知此事气得捶胸顿足。
但事已至此,他们也只能无奈接受现实。几个月,王梅再次怀孕,婆婆隔三岔五就给王梅送鸡蛋,可每次过去,王梅都冷着脸,连杯白开水都没倒过给婆婆喝。
这些老人都无所谓,只希望王梅能够顺利为他们家开枝散叶。可悲催的是,王梅再次瞒着丈夫将孩子打掉,理由是担心儿子会遗传她的唇颚裂。
林坤气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很快王梅又迎了第三次怀孕,这一次,公婆多次劝说王梅不要任性,不管做什么决定提前商量,奈何她还是把大人的话当耳边风。
王梅第四次怀孕,还没等她去医院,已经习惯性流产。
不肯生孩子也就算了,关键是她好吃懒做,结婚四年没给丈夫洗过一件衣服,做过一顿饭,整天就是逛街,看电视。
在她看来,丈夫赚钱养她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孝顺父母不行。林坤是家里独子,赡养父母的重担自然得他一个人担。
可王梅却说,自己朋友的父母都帮衬子女,从不给子女拖后腿,自己的公婆却只想找儿子要钱,简直就跟乞丐一样,太不要脸了。
这天,林坤的父亲干活时摔断了三根肋骨住院,作为儿子他自然得出钱出力照顾,可王梅居然拿出一把刀,活死不准丈夫回去。还扬言若是他去,自己就跳楼。
林坤没有理会,王梅还真就从楼下跳下来,幸亏并没有什么大碍。她每天好吃懒做,还说林坤娶到她是福气,因为她娘家有钱,到时候父亲去世肯定会将房子留给她。
事实上,她的父亲只是一个普通工人,还有三个子女。
总之王梅的所作所为,已经让林坤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提出离婚。王梅却死活不同意,这一次为了报复丈夫,就算孩子有问题,她也要生下来,直言就是不让林坤好过。
经过记者的一番耐心劝说,最终林坤同意补偿王梅4万,她去打掉孩子,两人去民政局离婚。
那么这对夫妻之间的矛盾,涉及到什么法律呢?
《民法典》第26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文中这位儿媳妇她不愿意赡养公婆也就算了,可她却还制止自己的老公尽孝,认为父母帮衬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伸手向子女要钱就是拖后腿,自私。
另一方面,她自己有手有脚不上班,还需要丈夫养活,又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关键是她还认为自己没有错,碰上这样的女人及时止损显然是明智之举。
《民法典》1067条规定: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王梅这样的奇葩想法,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
《民法典》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作为妻子尽管在法律上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应该扶助对方,曾经有个善良的儿媳妇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虽然跟婆婆没有血缘关系,但她是我孩子的奶奶,是我老公的母亲,那她就是我的亲人。”
一个家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经营,这个家才会越来越好。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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