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奶奶太缺德了!江苏徐州,儿媳妇难产去世,奶奶嫌带孙子太麻烦,竟将3个月大的孙子,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别人。3年后,事情败露,老太婆竟将锅甩给自己的丈夫,在法庭上叫嚣:“你们有证据,就直接枪毙我!”
(案例来源:庭审现场)
这天,65岁的徐大强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派出所。他一开口,就把所有民警吓了一大跳,原来,徐大强声称,他的亲孙子被自己的老婆卖掉了。
起初,民警还以为徐大强是信口开河,故意抹黑自己的老婆。可是,徐大强却越说越伤心,还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于是,民警根据徐大强提供的线索,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
几天后,警方在江苏沛县一户人家,找到被徐大强卖掉的孙子小波。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这个丧心病狂的奶奶,为什么会将孙子卖掉呢?
不料,对于此事王梅却矢口否认,看起来还满腹委屈,眼泪汪汪地说就是老公为了报复她。整件事,都是徐大强一手操办,卖孩子的5万元,也进了入徐大强的腰包。
夫妻俩究竟是谁在说谎? 那4个中间人再清楚不过,可即便是在法庭上,王梅还睁着眼睛说瞎话。叫嚣着:“如果我真有这么缺德,就算是被枪毙我也认了。”
自认为懂法的王梅,之所以肆无忌惮,那是因为她曾因拐卖妇女判刑5年,而这一次,她以为只要自己没拿钱,就可以顺利将锅甩给丈夫。可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是她在策划,她自然就是主谋。
那么这对奇葩夫妻,为什么要将孙子卖掉呢?
他们是半路夫妻,当年徐大强见王梅五官端正,误以为她是一个忠厚老实的女人,两人相识不到一个月,就火速领了结婚证。
婚后,王梅提出要由她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谁想,结婚才三个月,警方就找上门来,徐大强这才知道王梅在四川犯了事,逃到江苏。
王梅入狱5年。那个时候,徐大强还经常去监狱看她,又帮着照顾王梅的一双儿女。
按说徐大强有情有义,王梅刑满释放应该心存感激。可是这个恶毒又自私的女人,却在家里横行霸道,性格懦弱的徐大强对她言听计从,赚到的钱进入了王梅的腰包。
徐大强不仅是一个听话的好丈夫,也是一个好父亲。
这年,他的儿子带回来一个女朋友,而且女孩已经怀孕了,徐大强想给儿子在县城买一套房子,谁料,王梅不仅一分钱不愿意出,还将继子连同他的女友赶出家门。
后来,这个未过门的儿媳妇在医院难产去世。徐大强低声下气求王梅帮忙照顾小孙子,可谁想,王梅只带了三个月,就嫌麻烦。继子外出打工没多久,她就动了坏心思。
通过四个中间人,最终成功找到一个买家,那对夫妻有两个女儿,就想要个儿子继承香火,原本开价8万,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降到6万,这四个中间人跟王梅拿走一万好处费,剩下的5万交到徐大强手上。
徐大强起初不同意卖孙子,可架不住王梅的一番软磨硬泡,最终还是选择了默认。此事,徐大强的儿子其实也知道,但他也同样选择沉默。
那么徐大强又为什么突然要自揭家丑呢?
原来徐大强的儿子又找了个女朋友,这一次,徐大强又想给儿子买房子,可即便他将卖孙子的5万交出来,钱还是不够,王梅依旧一毛不拔。徐大强为了拿回自己的血汗钱,甚至还想通过离婚分割财产。
可王梅死猪不怕开水烫,摆出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架势,一气之下徐大强选择鱼死网破。
那么这群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1:所谓拐卖儿童罪,也就是以出卖为目的,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回到本案中来,王梅嫌带孙子太麻烦,为了给自己减轻负担。竟残忍地将孙子卖掉,而徐大强明知道这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却并没有阻止。事后,他还收了5万元。毫无疑问他们已构为拐卖儿童罪。
而那些中间人其实都是第一次作案,他们并不是一个专门拐卖儿童的同伙,无知的他们,以为这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他们仅是牵线搭桥。
综上,应当对王梅和徐大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剩余4人判处5年以下即可
2:买孩子收养犯法吗?
《刑法》第236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这对养父母,孩子买来之后视如己出,还帮他治好身上的疾病,真心实意对孩子好,因此法官并没有给他们定罪,但他们买孩子的6万元以及照顾孩子的所有费用,这些全部自行承担。没有买就没有卖,落得人财两空也是他们咎由自取。
3:没有底线的爷爷奶奶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这对奇葩夫妻,一个嫌带孩子麻烦,一个只想着存钱给儿子买房,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实在是天理难容。
这位没有道德底线的奶奶固然可恶,可这位爷爷也并不无辜。别人都说隔代亲,纵然再怎么怕老婆,也该保持自己的立场。
金钱固然重要,但亲情无价!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我来唠家常##记录我的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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