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正式实施! 3月15日,中国民政部公布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新条例明确规定,将不能再以企业、人名或者商标名称为地名,部分具备重要地理意义的地方,其名称则要由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谨慎的制定,新取的地名它必须要是符合规范的,并且尽可能具备当地特色。同时,已经被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可以设立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来宣传利用,以此推广传统文化,增强国家软实力。此外部分地区意义特殊,不能直接转译可能损害我国主权的外国语地名,需要重新依据实际情况取新地名。 当前,我国部分城市存在使用企业名字命名的道路,企业在红海拼杀,兴衰起伏是常事,这种命名方式必然引起地名不断变更,是不合时宜的。我国还与部分国家存在领土争议,近期菲律宾在仁爱礁不断挑衅我国,他们同样以自己的方式命名了部分南海岛礁,这些名称就是对我国领土主权的侵犯。 由此可见,民政部新出的地名管理办法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打击地名乱象,保护我国主权,规范地方风气。
5月1日起正式实施!3月15日,中国民政部公布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该条
袁周世界
2024-03-16 23: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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