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原配威武!山东临沂,36岁已婚女子,每天跟别人的老公“聊骚”,这天,恰好被对方老婆看见,这下不得了。妻子立马带人将女子揍了一顿,女子丈夫得知此事盛怒之下,也跟着一起打,还说要休妻。女子羞愧不已选择喝药自尽,幸亏抢救及时捡回一条命。事后,女子要求那位妻子赔偿9万医药费。你猜法院会怎么判 ?
(案例来源:载判文书网)
深夜,披头散发的李梅在家里翻箱倒柜。不一会儿,她就在墙角找到半瓶农药。李梅想都没想,直接就往嘴里灌。
就在李梅即将要陷入昏迷时,她的老公睡醒了。看到瘫软在地上的妻子,王能都快急哭了,慌忙拨打急救电话。
老婆,你不要吓唬我呀!你干嘛那么傻呢?我相信你就是了。
李梅因抢救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因毒素已侵入她的五脏六腑。李梅在医院整整治疗了一个月才算康复,总计花费了9万。
那么李梅为什么会突然轻生呢?
此事说起来还真是有些复杂。 李梅表面上看起来,是个老实巴交的良家妇女,实际上在网络上特别特别放得开。
这天,她给一个叫刘远的已婚男发信息,也不试探一下对方是否方便。直接就来句:“老公,你在干嘛呢?”
巧的是,这条短信恰好被刘远的老婆赵红看见。赵红因为比较相信自己的老公,以前从没有查看过他的手机。也正是如此,刘远从没有删除信息的习惯。
赵红将两人的聊天记录从头到尾地看了一遍,那些不堪入目的暧昧信息,不知道有多么辣眼睛。而更让赵红无语的是,这两人还相互称对方为老公,老婆。
可不管赵红如何逼问,赵远始终不承认他跟李梅有不正当关系,只说他们就是聊骚,还没有进行到下一步。
文字都那么露骨了,怎么可能仅是打情骂俏这么简单。
次日,赵红叫上自己的三大姑八大姨,来到李梅工作的砖厂,扯住她的头发扇了几个耳光。
李梅的老公自然上前制止,在这个过程中他可能也挨了几下打。工友们见状都过来拉架,这才暂时平息了赵红的怒火。
王能气愤地质问赵红干嘛要打他老婆。赵红一句废话都没说,立即将聊天截图打开给他看。 这下王能也不淡定了。
当着众人的面对李梅拳打脚踢,还恶狠狠地说:“你这样的女人真恶心,离婚!” 可李梅却委屈至极,声称她跟刘远就只是聊天,从没有私下单独见面。他们无凭无据怎么能冤枉自己出轨呢?
而这时,旁边还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李梅羞得面红耳赤,这样的奇耻大辱她怎么受得了。为了自证清白,她只能是铤而走险服药自尽。
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就是这样,那么这9万医药费究竟该由谁来买单呢? 李梅夫妻将赵红以及她的亲戚起诉到法院,要求由她们弥补自己的损失。
你觉得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法庭上,李梅不承认跟刘远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可赵红却带着一群人跑到她的工作单位闹事,不仅让她遭受身体的折磨,还让她名誉受损。她之所以会选择服药自尽,就是因为不堪忍受赵红羞辱。
此事都是因赵红而起,所以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赵红承认确实对李梅动粗,但李梅之所以会损失9万,那是因为李梅自己喝农药,跟她无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实早在李梅起诉法院的时候,警方已经对赵红做出行政处罚。拘留9天,罚款500块。对此赵红也并没有异议。
回到本案中来,李梅被打跟喝农药有没有直接关系。
她说自己并没有出轨,可当事人刘远却承认,其实两人就是有不正当关系。双方各执一词,究竟是谁在说谎,退一万步说,就算他们没有实质性的关系,作为一个已婚人士跟异性聊天,显然也不合适。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男女正常交流没问题,可他们却毫无底线,互称对方为老公老婆,而且两人还说一些甜言蜜语。基于以上这些情况。
法院认为李梅喝药自尽是她个人的行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知道喝药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况且在她喝药之前,当地警方就已经对双方进行调解,此事已经告一段落。
李梅完全没有喝农药的必要。
真要说起来,李梅喝药她丈夫也有很大责任,李梅被别人误会出轨时,作为丈夫王能不仅没有选择相信妻子,也当众殴打自己的老婆,事后又说要离婚之类的话。
李梅究竟是因为丈夫的不信任想轻生,还是因为被赵红误会而恼怒。谁也说不清楚,因此法院认为,整件事的责任划分应该是赵红,王能,李梅各承担10%、20%、70%的责任。
最终的结果是,法院判决赵红赔偿赵梅7000块。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李梅聊骚在先,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用逃避的方式解决问题。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罢,结婚了就应该跟异性保持距离,触碰红线只会给自己惹麻烦。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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