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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懂法的!”江苏海门,女子婚后发现丈夫没有性生活能力,认为自己感情受到欺骗,

“这是懂法的!”江苏海门,女子婚后发现丈夫没有性生活能力,认为自己感情受到欺骗,于是起诉到法院,不是要求离婚,而是主张撤销自己和丈夫的婚姻,这又是为何?

(来源:裁判文书网)

李英洗完澡,立马换上了一套带有特殊暗示的睡衣,还把卧室的灯光调成了粉红色,随着轻音乐的响起,气氛瞬间变得暧昧起来。

她暗想:“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就不信今晚拿不下你!”听着浴室里传来噼里啪啦的水声,李英心里充满了期待!

可是,她左等右等,等得都睡着了,丈夫王贵才姗姗来迟。他看到卧室里的一切,瞬间明白了妻子的意图。他强装镇定,轻手轻脚躺下,可还是将李英惊醒了。

今晚精心布置的一切,可不能这么浪费了!

李英开始主动出击,可是王贵却十分抗拒,他亲了妻子的额头一口说:“今天太晚了,我有点累了,改天好吗?”说着,一把推开李英,背过身去睡觉。

李英终于绷不住了,她一骨碌坐起来,指着王贵大哭:“你不爱我,为什么要娶我,为什么……”。

李英和王贵是高中同学,李英性格活泼开朗,王贵却是班里的小透明,两人一前一后坐着,说过的话却寥寥无几。

高中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从未联络。却不想,十年后,却在一场相亲中相遇。

兜兜转转十年,男未婚女未嫁,真是天赐良缘,两人此生好感,正式确定恋爱关系。

在恋爱半年间,两人情到浓时,李英曾多次想要与王贵深入交流,可是他不解风情,都找借口拒绝了。

这让李英对王贵的好感倍增,认为他是个正人君子,值得托付一生。

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两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即将开启幸福生活的新篇章。

新婚之夜,王贵却喝得烂醉,李英虽然有点失落,却也能理解。让她始料未及的是,从那以后,丈夫不是很晚回家,就是找借口拒绝自己。她左思右想,始终没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所以,今晚她煞费苦心,换来的竟是这种结果。

她心酸、委屈、无助、愤怒,结婚两个月,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若爱她,又怎会如此?

看着妻子哭得梨花带雨,王贵十分心疼,内心也充满了煎熬。他心一横,跑到酒柜拿了一瓶白酒,猛灌了几口,红着眼睛说出了实情。

原来,在两年前,王贵到医院做体检,被查出自己那方面不行,虽然自己积极配合治疗,却一直没有成效。

明知道自己的病情不适合结婚,但他经不住父母的轮番炮轰,只能配合相亲。没想到,遇到了李英。

在学生时代,王贵就暗恋上了李英,但是自己性格怯懦,不敢去表白,在他心里,李英就是他的白月光。这次遇到了,他不想再放手!

他有难言之隐,又担心说了会永远地失去爱人,故选择了隐瞒。

他到处拜访名医,就是想赶紧把病治好,可是钱花了一大笔,病情却丝毫没有起色。如今,怕是再也瞒不住了。

李英如梦初醒,她呆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安慰的是,王贵是真心爱着自己的,不幸的是,将来自己怎么办?

王贵满心愧疚,表示不管李英如何决定,他都表示尊重和理解!

李英经过半个月的思想斗争,决定重新选择自己的幸福,她一纸诉状,将王贵告上了法庭,请求撤销两人的婚姻。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

1、李英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民法典》第1053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王贵在婚前就知道自己患有生理疾病,却对李英刻意隐瞒,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构成了欺骗,因此李英要求撤销婚姻,有理有据,法院应予以支持。

2、李英为何不选择离婚,而选择起诉呢?两者有何区别?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旦申请离婚,在个人档案上则会载明婚史,对于将来的择偶来说,无疑是会有影响的。

如果自主离婚,确实可以给王贵留下颜面,但对于李英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离婚必定会在档案上留下婚史记录,她再结婚,就是二婚,太冤枉。

所以,《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被依法撤销后,李英的婚姻状况在法律上,依然会显示未婚状态。

在我国法律程序上,个人是不能直接撤销结婚证的,只能通过起诉到法院处理。

另外就是婚后财产分配问题,法律上也做出了明确指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婚姻撤销以后的存款若系共同所得的收入,按照按份共有处理;若系个人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

如果是离婚,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都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撤销婚姻,只要能证明是个人收入,则归个人所有。

3、最后,法院判决:人类正常生理需求,属人伦常情。支持李英的全部诉求!

夫妻之间除了互相尊重,更应该坦诚相待,骗来的婚姻又岂会长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