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1997年3月14日,我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反革命罪”被取消。在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删除了“反革命罪”的表述。 在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前,反革命罪属于刑法规定比较严重的犯罪。后来,随着政权稳固、社会发展,“革命”一词已经不再符合国情。所以在刑法中取消了该罪名,并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取而代之。 曾经,“反革命”或“反革命分子”包括“现行反革命”和“历史反革命”。但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此罪的内涵已大大扩张,比如“攻击中央文革”“恶攻领袖”“书写反动标语”“呼喊反动口号”等,最严重时,打碎了领袖像、污脏或弄破有领袖像的报纸都会被定为此罪。 1980年,“四人帮”倒台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二年级的学生徐建写了一篇《“反革命”罪名科学吗?》的论文,这是第一次有人质疑“反革命罪”。 徐建当时说道,一看到“反革命”这个字眼,立刻就联想到张志新事件,这让他感到本能的反感。“我觉得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再沿用反革命罪了,如果继续下去不知道要祸害多少人。” 他为此做了很多功课。通过查资料他了解到,反革命罪的来源是中共建立的苏维埃共和国1931年颁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他认为,苏维埃时期共产党还没有夺得政权,是革命党,反对它就是反革命,反革命罪有它的道理。但是1949年建国后,中共取得政权,不再是革命党,而成为执政党,此时,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就只能是国家政权了。“如果继续沿用反革命罪,就是根本没有搞清楚自己已是执政党这个重大的变化。” 文章写成后,最后被刊登在《探索与争鸣》杂志的1981年第1期上。 建国以来,从来没有人对这个罪名本身提出过异议。徐建的这篇文章,是第一次系统论证“反革命罪”已经过时了,已经不符合当时的国情。因此,文章的发表,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最强烈的批评,来自当时一个中央领导的批示:“我们和反革命斗争了几十年,人民大学居然有个学生要取消反革命罪,该当何罪,彻查。” 幸好,大学的结论是:徐建是学术问题,不是政治问题。 1988年中国人大法工委在讨论《刑法修订草案》时,建议把“反革命罪”更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但这一主张遭到一些人的强烈反对。 1991年,《论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一文发表,标志着关于更改“反革命罪”罪名的争议的终结。文章认为:(1)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更能准确反映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2)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有利于国际司法协助和引渡罪犯;(3)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并删去反革命目的的规定,有利于对具体犯罪性质的认定;(4)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有利于一国两制的实现。 1997年3月1日至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正式将“反革命罪”更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修订刑法后实施的新刑法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历史上的今天# 1997年3月14日,我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忆柳看世界
2024-03-14 12: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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