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一00后女子,花了30元,购买了一张刮刮乐彩票。不料,这张彩票给她带来了100万元的巨奖。起初,因为女子是第一次购买,不懂中奖规则,以为没有中奖,想要将彩票丢掉。幸好女子的朋友多看了一眼,才发现中大奖了。女子和朋友开心的大喊大叫。女子说,这笔钱将用来改善家庭生活和实现自己的梦想。网友说:这该死的新手保护期!
(案例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
小美是名00后女孩,在2月13日,跟随朋友来到宜宾城区游玩。
此时小美和朋友来到了某彩票投注站,朋友提议,大过年的,进去买几张彩票,沾沾喜气。
小美本想拒绝的,因为她从来没有买过任何的彩票,认为彩票是骗人的,不可能让人中大奖,但拗不过朋友,只好跟在朋友后面。
既然进入了彩票投注站,那就随大众吧,小美花了30元,购买了一张福彩刮刮乐彩票。
小美的朋友也购买了多张刮刮乐彩票,因为小美的朋友熟悉玩法,所以刮的不亦乐乎。
可是小美不熟悉规则,她拿着手上的这张刮刮乐彩票,刮开发现似乎没有中奖。小美也不觉得可惜,因为她本来就是来玩玩的,她不相信能够中大奖。
当小美想要将这张彩票丢弃的时候,小美的朋友伸过头来瞅了一眼,发现竟然中了100万元大奖。
“你真沉得住气,你中了100万,你怎么不尖叫呀。”朋友调侃道。
“真的吗?中大奖了吗?我还以为没有中奖呢,正想将这张彩票丢掉呢。”小美睁大了双眼,简直不敢相信。
在得到了朋友的肯定回答后,小美高兴的手舞足蹈,与朋友抱了起来。
看来幸运女神的确眷顾了小美,否则她也不可能初次就中大奖,这该死的保护期,羡煞了众人。
在福彩中心领奖的时候,小美很开心,说这笔钱,我将用来改善家庭生活和实现自己的梦想。直到自己中了大奖,我才知道,原来彩票是公正的,是真实的,普通人真的可以中大奖。
小美从一名不相信能够中大奖的路人,变成了一名忠实的彩民。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小美购买彩票合法。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icon行为。
小美是00后,已经年满18周岁了,是成年人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购买彩票的民事法律行为。
小美购买刮刮乐彩票的法律行为,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自然她中了100万,也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小美该如何兑奖呢?
彩票管理条件第25条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小美需要在60个自然日内,到宜宾福彩分中心去领奖,还需要出示身份证。小美在规定的时间来到了福彩中心领奖,而且还接受了拍照。不过,小美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小美实际可以得到80万元的巨款。
3、小美对这80万元拥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80万元是小美的偶然所得,是买刮刮乐中奖得来的,受法律的保护。这是一种正当的获益行为。既然小美拥有这80万元所有权,小美当然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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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大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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