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亮出“敌国条款”,若日本入侵台海,中国武力反击合情合理合法,无需经过任何人同意。

(中方亮出敌国条款,要打日本合情合理合法)
11月21日,我国驻日本大使馆在X上发布的一条帖文,再次引得日本舆论炸了。
我方这次亮出了联合国的“敌国条款”,其中提到,《联合国宪章》的“敌国条款”规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国家的任何一国,若再次采取任何侵略政策行动,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国,有权直接对其采取军事行动,无需安理会授权。
这条帖文底下破防的日本人一抓一大把,有的日本人宣称,“这是在对日本宣战吗?”
还有大量的日本人刷屏,声称“敌国条款”已经失效。
还是如此熟悉的配方,就像它们否定《开罗宣言》一样,这再次证明了日本社会整体右翼化的趋向,日本人果然军国主义贼心不死,“敌国条款”还是很有必要。
事实当然也不像日本人所说的“条款已经废除”。

(中国驻日大使馆发布“敌国条款”规定)
这一条款的设立,初衷是制约德意日等二战轴心国,防止其侵略势力复活。毕竟当时二战刚刚结束,五大常任理事国确实没办法信任这几个国家,所以列入了这一条规定。
后来,这几个国家都开始与美国走近,并且与英法一样,都属于西方阵营。
久而久之这个“敌国条款”,对美英法来说意义也就不大了。
所以日本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四处奔走、大量烧钱,试图推动废除该条约,以摆脱战败国的身份束缚,为突破《和平宪法》,争当政治大国铺路。
1995年,联合国大会确实通过了第52号决议,建议废除敌国条款。
但要注意的是,该决议仅仅是“建议”性质,并没有决定性的法律效力,无法替代正式的修宪程序,也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条款废除。
日本人正是在钻这个空子,将联合国这一决议,当成已“废除”宣传。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这一条款是写进《联合国宪章》里的,要想废除就必须得修改宪章,事实是联合国成立以来,从未就废除该条款修改过宪章。
联合国想要修改宪章,不仅需要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会员国表决通过,还需要五常的一致同意,并且修正案在大会通过后,还需要交送各会员国,由各国按照本国宪法规定的程序完成批准流程,门槛非常高。
这也是此前“敌国条款”难以废除、安理会改革长期推进缓慢的核心原因。
现在看来,日本军国主义贼心不死,敌国条款还是很有必要存在的。好在联合国五常还有中俄的席位,我方更不会让“敌国条款”通过废除了。
日本作为一个二战战败国,还在对中国这个战胜国、五常之一叫嚣着开战,这完全对应上了“敌国条款”中,战败国企图对战胜国采取侵略政策行动,所以我方在这时亮出“敌国条款”,想要传递的信号也很明确了。

(中国要收拾日本,是功德一件)
一是如果中国要真对日本发起打击,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这是在帮国际社会铲除军国主义亡魂,是功德一件,无需看任何人的脸色,更不需要经过任何人同意;
二是提醒日本,不要忘了自己是二战战败国的身份,日本作为战败国,天天叫嚣着要对战胜国开战,是真的会挨打的;
当中方明确了“敌国条款”的有效性,若是日后台海冲突真的爆发,日本真的要干涉,那我们也将引用“敌国条款”,有法可依地对日本本土发起打击,而不是将战场仅局限于台海,就像《解放军报》此前曾发布的帖文,日本全境都会沦为战场。
中国要打日本合情合理合法,可日本若是要武力干涉台海,那就是违背国际法,拿什么国内法说事都没用。
这是一个清晰无比的现实信号:日本若在军国主义的道路上执迷不悟,妄图武力涉台,挑战战后国际秩序,那么它所面对的就不仅仅是外交抗议和经济反制,而是中国作为联合国创始国和战胜国,依据《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合法权利,予以坚决反击。
届时,日本的所有战略误判,都将在“敌国条款”的法理基础上,迎来它无法承受的后果。中方完全有信心有能力,让日本遭受比80年前更大的惨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