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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一女校长在有三百多人的大群里发了一段90多秒的不雅视频。女校长声称不雅

四川宜宾,一女校长在有三百多人的大群里发了一段90多秒的不雅视频。女校长声称不雅视频不是自己发的,说自己的手机前几天拿去维修,后来在坐公交车时,被小偷偷走了。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例来源:今视频)

一培训机构女校长在他们的工作群里发了一段不雅视频,引起了轩然大波。

工作群的成员纷纷询问女校长,为何发此不雅视频?后来女校长的这一举动被上传到网络。

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快就引起了热议。

后来女校长出面回应称,这个不雅视频不是自己发的,自己的手机,前几天刚刚在维修店维修,而且在坐公交车的时候,又被小偷偷走了。

后来记者联系了这家培训机构的总部,总部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已将此事告知了总部的校长,至于如何处罚分校的女校长,要等领导的通知。

不过,这名工作人员又说,这里面肯定是有误会的,也许是误点的或者误转发的,现在还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这件事情最少涉及到两个罪名,或者两个违法行为。

1、如果女校长所说属实,那么小偷涉嫌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只要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一到三千元的,会追究盗窃者的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这位女校长所说属实,她的手机的确是在公交车上被人偷走了,那么这名小偷很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了。

现在的手机一般都要几千元,如果这名女校长的手机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那么在公交车上将手机拿走的人,那就涉嫌盗窃罪。

盗窃罪是公诉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通过查看公交车的监控,应该能够找到偷手机之人,将其抓捕归案。

如果女校长非常简朴,她的手机不到1000元的话,那么这名小偷也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所以,只要女校长所说属实,这名小偷肯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么被行政拘留,要么被判刑坐牢。

可是要是女校长说谎了,那么女校长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

2、如果女校长说谎,那么女校长涉嫌违法犯罪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女校长说谎,这条不雅视频是女校长发的,无论女校长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女校长的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信息。

那么女校长的这种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呢?如果达到了严重的程度,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364条规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女校长在300多人的大群里上传了一段90多秒的不雅视频,但如果的确是女校长所发,要追究女校长的刑事责任,那就太过了,因为她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所以,如果的确是女校长所发的90多秒的不雅视频,那么女校长会被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现在女校长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女校长承认自己说谎了,那么她会被行政拘留,如果她不承认自己说谎,警方就会介入调查小偷的盗窃罪。可如果最后调查发现,根本没有小偷,那么女校长又会因为谎报警情受到处罚。

3、女校长如果谎报警情,会受到处罚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女校长一直不承认自己说谎,然后警方介入调查,发现没有小偷,那么女校长会因为谎报警情被行政处罚,会被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所以,现在女校长进退维谷,骑虎难下,不知道怎么收场。可见,说一个谎,要千百个谎言来隐瞒,得不偿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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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尖尖尘土
尖尖尘土
2024-02-27 18:34
不可能吧!手机有密码的,微信也有密码的,一般情况别人是打不开的,不过她说谎,我还是信了,信她说的就是谎话。
哄哄
哄哄
2024-02-27 09:32
撒谎也不认真,请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用户15xxx07
用户15xxx07
2024-02-27 17:58
徐校长把自己业务能力提升的葵花宝典都分享给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