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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36岁女子和58岁老公闹别扭,赌气带8岁儿子回娘家,5天后突然噩耗传来

湖北武汉,36岁女子和58岁老公闹别扭,赌气带8岁儿子回娘家,5天后突然噩耗传来,老公意外猝死。于是女人急忙赶回老家奔丧,不料却被婆家亲戚赶出来,而且一分遗产不给她,这可把女子气坏了。

(案例来源:法律讲堂)

这天,36岁的肖红无意中,看见丈夫王强给前妻转了10万。瞬间就炸开了锅:“你是什么意思? 前几天,我让你给我换辆车,你在我面前一个劲地哭穷,对你前妻却如此阔绰。”

王强急忙赔着笑脸解释:“你别误会,我女儿不是快要结婚了吗?这是我给她准备的嫁妆钱,你也知道,我就这么一个女儿。”

肖红怒目圆睁,我不管。你现在立马给我转10万,你这样太欺负人。王强愁得都快哭了:“你不要为难我好不好?今年我的那两个饭店,都处于亏损状态,我是真的没钱了。”

钱没要到,肖红一气之下带着儿子回娘家。起初,王强一天十几个电话求她回来,可2天后,却突然没了动静。肖红有些按捺不住了,谁料,当她厚着脸皮给丈夫打电话时,听到的却是,王强侄子的声音。

肖红一脸疑惑地问道:“怎么是你接的电话?我老公呢?” 侄子(王伟)一番话,犹如一个晴天霹雳炸得肖红脑海一片空白。

不可能,你骗我吧!你大伯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去世呢? 我走的时候,他明明还好好的呀! 

王伟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开玩笑,将灵堂的相片发给肖红看。尽管事实摆在眼前,肖红嘴里却始终喃喃道:“这怎么可能呢?他走了我跟儿子该怎么办?”

于是,肖红立即收拾了几件简单的换洗衣物,带上儿子赶去王强老家奔丧。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又给了她重重一击。

王强的前妻李梅又何尝不是呢? 在她眼里,丈夫是一个顾家又贴心的好男人,虽然这些年夫妻俩长期两地分居,但丈夫从没有亏待过她。

逢年过节寄礼物回来,生活费也从不用李梅催。几天前,她满心欢喜替女儿筹备婚礼的相关事宜,却突然接到侄子打来的电话:“我大伯死了。”

这突如其来的噩耗,让李梅悲痛欲绝。现如今,丈夫还没有下葬,就有个陌生女人带着孩子找上门来。而更气人的是,对方还拿着结婚证,声称她才是王强的正牌妻子,李梅和王强早就已经离婚。

可李梅却说她并没有跟王强办理过离婚手续。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当年,肖红在王强的饭店打工,两人好上之后。为了能够顺利当上老板娘,她悄悄怀上孩子,以此为筹码逼迫王强离婚。

可王强压根就没打算抛妻弃女,于是伪造了一张假的离婚协议书,但结婚证却是真的,极有可能是婚姻系统当时没有联网,让他钻了法律的漏洞。

2个女人在葬礼上争得不可交,亲戚们实在看不下去,将肖红赶走:“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赶紧给我滚,不要让别人看笑话。”

夫妻一场,肖红也不想让丈夫走得不安心,哭着带儿子暂时去了酒店。一个星期后,她再次找上门来,提出要继承王强一半的遗产,李梅自然是不答应。

肖红一气之下将李梅起诉到法院,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肖红的结婚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本案中王强在没有离婚的前提下,又在异地跟肖红领了结婚证,虽然他的结婚证并没有造假,但事实上他是钻了法律的漏洞,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婚,这样的婚姻自然无效。

肖红不仅没有资格继承遗产,如果李梅告她重婚,肖红还极有可能要坐牢。

面对这样的结果,肖红自然不甘心,于是,她又以儿子的名义要求继承遗产。

2:那么非婚子女有资格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肖红虽然跟王强婚姻无效,但她儿子是王强的血脉,毕竟孩子是无辜的,若是剥夺他的继承权,显然对孩子来说并不公平,所以说肖红的儿子有继承权。

但悲催的是,王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个大老板,实际上早就负债累累,两个饭店都抵押给了别人,唯一的财产就是老家的房子,也根本值不了多少钱。

肖红费尽心机,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3:这样的结果,是肖红咎由自取。

《民法总则》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肖红在明知道王强有家庭的情况下,还千方百计想嫁给他,虽然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破坏别人婚姻有罪,但会受到道德层面上的遣责。

毕竟现在我国《婚姻法》是一夫一妻制,结婚以后,就要忠于家庭,忠于自己的配偶。

明明有家室,却还在外面金屋藏娇,这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令人不齿。

年轻姑娘渴望过上富足无可厚非,但千万不要想着靠结识有钱人逆袭人生,搞不好就鸡飞蛋打,赔了夫人又折兵,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呢?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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