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我车,我还要赔钱!”湖南岳阳,一偷车贼在作案时逃跑摔伤,成为残疾。小偷竟要求车主赔偿30万!之后法院判决为赔偿数十万,但车主直接上诉:他偷我的车,还要我赔钱?男子提起二审,之后法院这样判! 案例来源:湖南岳阳中院 陈铁鑫熄了灯,合上门把手准备回家收场,却被老父亲的急促声音拉回现实:"铁鑫,摩托车不见了! 陈铁鑫迅速开车沿街追寻,在加油站意外识别出小偷付涛骑驶的就是父亲的摩托车。他大喊“抓小偷”想吓跑付涛,却反被追逐开车逃窜。
狭窄路线令付涛无法转弯避让,重重摔伤在地。陈铁鑫赶紧报警平安送付涛医治,以为一案了结。
谁知小偷出狱后找上门来,要求赔偿数十万元损失费。
一审法院以追尾车祸定性,判陈铁鑫负部分责任,并赔偿钱财。
可这这般结果让陈铁鑫不服,认为自己在正当防卫小偷行为范围内。
二审开庭,法官审视案情从新判断,认定陈铁鑫属于防卫侵权行为,无须承担赔偿。
这个案例向公众阐释,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我们也应保持理性并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害。
正当防卫是被侵权一方的基本权利,但也需谨慎判断行动是否合乎法律标准。争执不能掩盖事实真相,依法公平作出判断才是司法之道。
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