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女司机8万现金被抢,为追回猛踩油门,不慎将一名劫匪撞死!而有法律人士认为,女司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因为劫匪已经得手并离去,女子进行反击,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的有效时间,构成另一新的犯罪,但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来源:1018 陕广新闻) 容女士37 岁,是一个女强人,自己经营着生意,收入很是不错,而这离不开她的勤奋努力! 去年7月13日凌晨5时许,容女士开车出门去做生意。但万万没想到,车子刚开出车库,就有2名年轻人提前埋伏在她家车库旁,手持铁制钻头猛砸她的车窗! 容女士当时吓坏了,拼命按喇叭呼救,但当时天还没亮,路上行人很少,所以没人前来相助! 而2 名年轻的劫匪将车窗敲碎后,拉扯容女士的头发,夺走容女士放在副驾驶位的手袋。然后搭乘同伴的摩托车逃窜! “啊,我的钱啊……” 容女士看到自己的8万元被抢,心里不甘心,猛踩油门追击。 在百米开外,容女士追上了劫匪的摩托车。劫匪看前方无路可走,慌乱之下选择冲上离道路足足有30厘米高的住宅区。 而容女士没有多想,直接撞烂一道铁栏杆,然后又撞倒摩托车。3名劫匪被撞飞,其中一人当场死亡。 看到这一幕,容女士大脑空白了,而2名活着的劫匪,也吓呆在现场。 事后,容女士向警方交代,她只是想把自己的钱追回,从没想过要撞死人,可当时天还没亮,她戴的眼镜又被弄烂了,所以没能看清…… 而大部分网友认为,容女士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劫匪被撞死,那也是他自己活该! 但是,法学界有人士认为,劫匪抢钱后已经逃跑,对容女士的抢劫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可容女士不依不挠,主动撞击犯罪嫌疑人,属于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并且承担民事赔偿! 因为罪劫匪已经得手并离去,其对容的人身危害形成的威胁也已消失,所以容女士的行为,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的有效时间。 但主审法官却有不一样的看法!他认真分析整个过程后,认为歹徒虽然开摩托车逃离,但并没有离开容女士的视野范围内! 换而言之,歹徒的抢劫行为可认定为仍然在进行的过程当中! 所以法院认为,容女士虽然造成一名歹徒死亡的结果,但依然“正当防卫”的规定。 法律依据: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而在过程当中,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至于活着的两名歹徒,构成抢劫罪无疑,因此分别判决两劫匪有期徒刑12年、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2000元、11000元。 两名劫匪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那些法律人士说抢到东西后“抢劫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就是说劫匪可以摆摆手跟受害人说“嘿,结束,结束了,你不能动我哦,否则你就是犯法了”是吗?居然还有这样的认知?! 也有网友说, 判得好!如此判,才能震摄犯罪分子,提高公民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勇气! 还有网友说,过于考虑人渣罪犯的权益就是对善良正义的伤害,从劫匪抢劫那一刻开始,所造成的一切关联结果都应该由劫匪承担。 我认为,起因是不法行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代价要让罪犯承担,只有这样,任何人都不敢越过法律,自觉守法。 如果按部分“法律人士”的观点,被抢劫后是不能追劫匪的,毕竟犯罪已经结束了,就算是追上了也要和歹徒好好说话,而且不能用一点强制手段制止他逃跑,要不然就侵害对方正当权益了,这就是离谱! 只有让罪犯承受高额代价,才能阻止更多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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