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前妻离婚已逾十年,这十年间她并未再嫁,我始终对她负有责任。每个月我都会给她2000元生活费,无论她是否需要,我都会默默地支持。无论是旅游还是生病住院,我始终为她提供所需的费用。我自认为对她已经足够好,然而她却始终不满足。 几十年的夫妻,我承认她跟了我那么多年,也生了几个孩子,他们都已各自安家。尽管我对她的生活给予了补偿,但她从未说过一句感激的话。我知道按常理,离婚后我可以不再关心她,但毕竟我们曾经是夫妻,我无法对她置之不理。 现在,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我是否还应该继续为她付出?
我和我的前妻离婚已逾十年,这十年间她并未再嫁,我始终对她负有责任。每个月我都会给
微风徐来也
2024-02-14 1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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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唱国歌明天听国歌
自己有意愿有能力,你还需要问别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