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2026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明确年内妇女儿童领域十项民生实事。上半年,区妇女儿童专项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用心用情落实各项“民生清单”,聚焦妇女就业创业、健康保障、教育提质、权益维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全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拓宽妇女就业创业渠道
开展线上直播440场,联合企业梳理“生育友好岗”岗位清单,举办线下招聘会45场,依托42个“就在淄博” 人社服务站开发“社区儿女”等灵活就业岗位。为16名女性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共计4613万元,为1家符合条件的妇女小微创业企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创新推出“碳排放管理员”、AIGC人工智能等特色培训项目,开展技能培训2025人,其中妇女891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妇联)
二、保护和增进妇女儿童健康
上半年完成免费两癌筛查6502人,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完成免费孕前优生检查321对,为备孕夫妇提供优生保健服务。全区救助残疾儿童126名,其中机构集中康复66名,“机构+社区+家庭”模式训练60名,转介市外定点机构康复3名;开展肢体矫治手术筛查7人、人工耳蜗救助2例,验配矫形鞋29双,做到应助尽助。(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妇联、区残联)
三、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开展法治宣讲15场,推出线上短视频、“少年漫聊斋”普法漫画系列,打造“聊斋新说”普法课程。制发“督促监护令”12份,助力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上半年受理涉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30件,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访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中小学“法治伴成长 开学第一课”主题活动6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四、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开展“五好家庭”宣传选树活动,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开展“齐鲁好家教”支持行动,邀请区政协委员、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走进塔寺巷社区、城里社区等村居,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绘画疗愈、传习家风等亲子活动63场,服务家长2300余人次;围绕亲子沟通、情绪管理等高频问题,开展“智慧父母”家长训练营两期,16节课,惠及家长400余人,以科学家教涵养优良家风。(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妇联)
五、深化困难儿童关爱帮扶
落实孤困儿童生活救助,截至目前为204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359万余元,为149名孤困儿童财政代缴202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切实改善孤困儿童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分局)
六、优化儿童成长发展环境
全面启动学生体质强健“七个一”行动,落实体育课程,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少于2小时。完善“区长杯”十大赛事体系,构建三级竞赛机制,开展乒乓球、排球、田径、篮球等各类赛事。推行“过程性评价+技能达标+体质监测”三维评价,推动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投入800万元完成新型校车更新34台,持续优化少年儿童体育运动条件与上学出行保障。(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交通运输局)
七、提升妇女儿童
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开展安全科普宣传,组织急救实操体验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覆盖2万余人次。开展以校园为主阵地的安全宣教活动125余场次、应急疏散演练63场次,覆盖师生6.9万余人,运用VR体验强化安全认知,建立常态化宣教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八、赋能妇女儿童宣传矩阵
扎实推进“淄川她力量‘童’创好时光”融媒体宣传工程,上半年完成8个融媒产品创作发布。围绕婚姻辅导、家庭教育、公益红娘、青年交友、鲁疆“红石榴”爱心妈妈结亲等工作,推出《区婚姻辅导中心:为爱精准把脉 护航幸福婚姻》《我区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公益红娘为幸福牵线 助力青年 “缘梦般阳”》等专题报道。结合“三八”妇女节、爱国主义国防教育等节点,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宣传,强化妇女儿童思想引领,赋能精神文明与基层治理。(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九、厚植婚恋文明新风尚
深耕“缘梦般阳”婚恋交友服务品牌建设,联合打造区“缘梦般阳”婚恋交友服务中心,创新“线上精准匹配+线下联谊活动+情感咨询指导”三位一体服务模式,每周三开展公益红娘集中服务日活动,公益红娘志愿服务队伍达到98人。开展青年联谊交友活动8场、公益婚恋集市4场,开展“公益红娘集中服务日”活动20期,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服务单身青年及家长3000余人次。(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人才发展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十、深入开展
“青少年心理成长护航”工程
全区配齐配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全域建成13个校内心理辅导站,实现校园心理服务阵地全覆盖。组织全区6.3万名学生参与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一生一档”成长台账,动态更新学生心理状态;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62场,提升青少年心理素养与教师心理工作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编辑:朱滢榕
一审:朱滢榕
二审:张爱民
三审:代连丽
淄川区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