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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过劳,公司表彰引争议

前两天,苏州一家公司发了份内部表彰通知,结果在网上传开了。通知里表扬了一位姓孙的员工,因为他为了赶一个紧急订单,连续上班

前两天,苏州一家公司发了份内部表彰通知,结果在网上传开了。

通知里表扬了一位姓孙的员工,因为他为了赶一个紧急订单,连续上班一天一夜,整整24小时。公司给他发了600元现金奖励,还号召全体员工向他学习。

没想到,这份通知被传到网上后,引来不少讨论。

有人算了一笔账:24小时不休息,600元奖励,平均一小时25块。“这到底是奖励,还是廉价买健康?”也有人觉得,公司公开鼓励这种“连轴转”的行为,不太妥当,“这不就是变相提倡玩命加班吗?”

事情传开后,有记者联系了公司。公司方面回应说,这名员工确实是自愿加班的,车间管理员还劝过他别熬夜,但他坚持要做完。公司也承认,通知的“用词不太恰当”,确实没考虑到后果,并且安排了后续调休。

目前,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了解情况。

这不是第一次

类似的情况,在制造业里并不少见。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去年的执法数据,全省查处了超过一千起超时加班案件,其中六成以上来自制造业。

有些企业会以“自愿加班”为名,要求员工长时间工作。去年,苏州另一家电子厂就因为员工多次连续工作超过20小时,被罚了5万元。

表面上说是“自愿”,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自愿”有时带着无奈。不加班可能影响绩效,甚至岗位。而加班,有时也只是用一点奖励来覆盖。

“自愿”背后的两难

孙某可能确实是出于责任心,想尽快完成任务。而公司也认为他“表现突出”,值得表扬。

但当“连续工作24小时”成为被公开表彰的行为时,就传递出一种信号:这样的工作方式是值得提倡的。

这不禁让人思考:一个健康的职场环境,应该鼓励的是什么?是短期的拼命,还是可持续的效率与平衡?

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始试点“用工红黄牌制度”,把严重加班等问题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全国已有多家企业因违规被列入名单。

这也反映出,社会对“过度加班”问题的关注,已不再停留在口头批评,而逐渐转向制度性约束。

我们到底在鼓励什么?

回过头来看这件事,孙某没有出事,是幸运的。但长期这样工作,对健康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

有数据显示,制造业中七成以上的一线工人存在“隐性超时劳动”——虽然打卡时间正常,但早来晚走已成常态。

也有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建议建立“劳动强度评估机制”,防止企业把高强度劳动包装成“奉献精神”。

说到底,一个员工愿意为公司付出是好事,但一个好的制度,不应该依赖个人的过度牺牲。

正如一位网友说的:“一个月几千块,玩什么命啊。”这句话听起来直白,却点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工作是为了生活,而不该以生活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