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看到一条消息说宗馥莉重新启用娃哈哈,但前面我说过,娃哈哈商标的归属权并未解决。
2025年10月23日,宗馥莉通过其控股的宏胜系通知经销商,2026年将继续使用“娃哈哈”品牌。
这也就是说关于继承案将在2026年结案吗?如果不在2026年结案,怎么重新启用娃哈哈呢?
继承案已经让娃哈哈的归属权不清了。如果执意让宏胜系经销商继续经营“娃哈哈”品牌,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法院可能已经在内部通知了宗馥莉关于娃哈哈商标的处理方案。
这是法律层面的问题。因为品牌归属权不清,意味着利润分配将不清。那么娃哈哈只能延迟分配利润,等到法院将继承案结案,然后再行分配利润。
所以这必须要求法院和宗馥莉在内部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说法院允许娃哈哈延迟分红,不会追究延迟分红的责任。
否则这无法解释法律上如何合规。
另有一种可能,就是继承案中的三位上诉人已经同意了宏胜系经销商经营“娃哈哈”品牌。也就是说无论继承案结果是什么,现在都暂时同意宏胜系经销商继续经营和销售“娃哈哈”品牌。
如果法院层面没有这些操作或者协调的话,那么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无论是国资股东,还是娃哈哈员工持股会达成了一致行动意见,为了娃哈哈品牌的继续运营,所以同意了利润的延迟分红。
国资股东和娃哈哈员工持股会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可能是经销商团结一致倒逼造成的。
因为毕竟娃哈哈有了知名度,而娃小宗的知名度是不行的,消费者究竟认可不认可娃小宗这一品牌,经销商心里是没谱的。
这就是为什么前些日子有经销商表示不会销售娃小宗。
看来市场决定了娃哈哈品牌的未来走向。这一市场走向,同时让国资股东和娃哈哈员工持股会让步了,不再坚持过去对短期利益的追逐,转而追求品牌的长远利益。
国资股东和娃哈哈员工持股会可能在今年年底不进行分红,当然也包括宗馥莉。不过这一决定也会影响到娃哈哈集团和宏胜饮料集团的资金周转。
看来宏胜饮料集团的资金还是很充裕的,可以暂时不进行娃哈哈的利润分配,等待法院将继承案结案。
这一结果,可能是许思敏团队积极和法院、继承案上诉人沟通,所以才有了这一结果。同时也有可能是由国资股东牵头,和娃哈哈员工持股会商量达成了一致行动意见。
娃哈哈毕竟是一个知名品牌。如今娃哈哈的所有股东和员工们宁愿暂时放弃短期利益,愿意跟随娃哈哈品牌长期发展,这是一件好事。
一个品牌的成长,需要所有股东和员工的合力。
尽管如此,为了避险,我觉得宗馥莉将来仍有发展新品牌的可能,但可能就不是娃小宗了。因为对于一个品牌而言,一会说要发布,一会又说不发布了,相当于将这一商标放弃了。它的名声已经受到了负面影响,今后若再启用,可能不会有什么好的市场反馈。
所以宗馥莉重新启用娃哈哈的背后,是娃小宗品牌在市场的戛然而止,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将来不会有娃小宗这个品牌了。
期待一个新品牌的诞生。同时也希望娃哈哈将来可以推出更好的饮料品类。
回归到个人,我们可以学到的是,当我们想赚到更多钱的时候,有时候应该暂时忍受短期利益的受损,从长期利益的角度重新规划我们个人的财务决策。
(木田之光写于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