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了、钱被骗了、东西被偷了,你跑一趟派出所把事情说了,回家等消息。等了一个月,什么也没来。
这篇只讲三件事:报警当场该拿到什么、不立案会收到什么、等不到消息找谁。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出处列在最后。
一、出事当场,先做这三件事结论先说:报警、拍照、要回执,一趟办完。
1. 先报警,说清时间、地点、经过
2. 先全景,再位置,最后伤情
3. 当场把受案回执要到手
第三件最容易被漏掉,下面两节专门说它。
拍照的顺序法律没有规定,是实践里的做法。有人受伤、起火、漏气,先救人。这一条是经验,不是法条。
二、报警了,不等于立案了这是全文最要紧的一句:报警和立案是两件事。
受案就是接下这件事、做个登记。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接下去是审查。第一百七十四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审查完,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又归自己管辖的,才立案。
所以你要的那张纸叫受案回执,它证明的是「我报过案」。没有它,过几个月回头去问,你连自己哪天报的案都说不清。我的建议是跟身份证放一起。
三、不立案,也必须给你一张纸不立案不是一句话就算了。第一百七十八条: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三日从作出决定那天起算。超过三天还没收到,就可以去问。
这张纸上有一样最值钱的东西:不立案的理由。下一节的两个「7 日」,起点挂在它身上。
四、不服:7 日内复议,再 7 日复核第一百七十九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复议还不服,再往上走一级: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上级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必须执行。
两个「7 日」都挂在「收到」两个字上。那张通知书拿到手,才有起算点。
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并要书面告知你。
五、还有第三条路:请检察院通知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这一条和复议、复核不冲突,可以同时走。
六、这些数字,抄下来1. 不予立案通知书:3 日内送达
2. 收到通知书:7 日申请复议
3. 复议决定:30 日内作出
4. 收到复议决定:7 日申请复核
5. 复核决定:30 日内作出
6. 治安案件:受理起 30 日
7. 重大复杂:可再延 30 日
治安案件就是打架、小偷小摸这类,走《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同样要求给受案回执。
七、别被这三件事带偏1. 态度差,和案子办不办是两回事
2. 捡失物、邻里纠纷不算刑事
3. 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别删
态度不好走督察投诉,《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管这个;案子办不办走上面那三条路。
捡到失物、邻里纠纷,本来就不是刑事案件,公安按行政案件或者调解处理,有时只是登记备案。
聊天记录、转账截图、通话录音,留着原图原文件。
出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一百一十三条(2018 修正)
https://flk.npc.gov.cn/detail?id=ff8080816f135f46016f1d1b81b01351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一百七十四、一百七十八、一百七十九条(公安部令第 159 号修正后)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0/content_5549884.htm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公安部令第 125 号)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3/content_2321117.htm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国务院令第 603 号)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1-09/08/content_6138.htm
最后一句:报警那天那句「回执给我一张」,是后面所有日期的起点。
报警不等于立案:当场要到受案回执,不立案要书面通知
车被撞了、钱被骗了、东西被偷了,你跑一趟派出所把事情说了,回家等消息。等了一个月,什么也没来。
这篇只讲三件事:报警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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