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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殿英死后40年,他的独子直言:父亲破坏文物的污点是抹不去的

1928年7月,河北遵化清东陵,孙殿英的部队封锁陵区,几座沉睡多年的皇家陵寝,从此遭遇一场难以挽回的劫难。

清东陵不是一处孤立的墓地。这里安葬着清代多位帝后,陵寝、神道、石像生与周边建筑共同构成一套完整的皇家陵园格局。它记录的不只是帝王身后事,也包括一个王朝的礼制、建筑技艺与历史记忆。

然而,当地方武装把枪口、军令和地盘当作权力凭据时,守护这些遗存的力量十分有限。孙殿英盗掘东陵,固然是他个人的决定;这件事能够发生,也暴露出军阀割据之下秩序松弛、权力缺少约束的现实。

标题里那句话,出自孙殿英独子孙天义对家族旧事的态度。父亲留下的名声,并没有因为岁月过去便自动消失。面对这段历史,孙天义没有替父亲开脱,而是把文物保护作为自己后来工作的方向之一。

一、枪杆子如何变成地盘

孙殿英出身河南永城,早年家境贫寒。他父亲孙玉林因杀人被处死,这段家庭经历常被传记材料提及。至于孙殿英少年时期的具体生活细节,不同叙述并不完全一致,难以把每个故事都当作确凿史实。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民国初年政局多变,地方军队反复改编,官职和地盘常随着实力更替。一个人能否掌握武装,有时比出身和资历更直接地决定其前途。

孙殿英早年曾靠牌桌上的输赢积累钱财,之后招募人员、购置枪械,逐渐拥有自己的队伍。这样的经历并非正规军制下的寻常升迁路径,却符合当时地方武装兴起的一种现实:有兵、有枪,便能进入军阀体系谈条件。

他的队伍先后依附不同势力。孙殿英做过河南陆军第一混成团机枪连连长,后来成为旅长、军长。1926年北伐战争开始,各地军队名义与归属不断变化,他的部队也被改编,进入国民革命军序列。

职位变化,并不等于权力受到制度约束。军阀部队的番号可以更换,指挥者对人马和地盘的控制却往往仍握在自己手里。孙殿英能在局势变动中扩张,正说明当时政治秩序的脆弱,也为后来他动用军队侵犯陵寝埋下了条件。

二、东陵为何成了目标

清东陵营建规模宏大,陵寝之间有道路、建筑与祭祀空间相连。每一座陵寝背后都有明确的礼制安排,内部珍藏则属于王朝历史的一部分。墓葬中的器物被夺走,损失并不只是财物少了几件,原有的陈设关系、保存环境与历史信息也随之破坏。

1928年,孙殿英驻军蓟县马兰峪一带。7月4日,他的部队开始对清东陵下手。军队封锁陵区,以军事行动为名遮蔽真实目的,守陵人员难以有效抵抗。

盗掘过程中,陵墓石门被炸开,地宫遭到破坏。慈禧陵寝受到严重劫掠,乾隆陵寝也未能幸免。关于被取走物品的具体数量、去向与价值,后世记录不一;可以确认的是,珍贵器物大量散失,陵寝本身留下了无法复原的破坏。

7月10日,孙殿英及其部队离开陵区。短短数日,原本依靠封土、石门和礼制空间保存的墓葬,便被武装力量强行打开。盗掘者带走的或许是器物,留下的却是墓室结构受损、历史陈设中断,以及此后难以补回的考古信息。

有意思的是,这起案件很快引起各方关注。末代皇帝溥仪曾向南京国民政府提出保护皇陵的要求,社会舆论也持续追问责任。可调查与追责没有带来与破坏程度相称的惩处。军队背后的政治关系、地方势力之间的牵扯,使案件最终没有得到彻底清算。

三、名义上的军令,挡不住责任

一些关于孙殿英事后的叙述,提到他曾设法向国民政府高层输送珍宝,以求减轻追究。具体涉及哪些器物、经何人转交,史料说法并不统一,不宜把流传甚广的细节当成定论。

有一点却很清楚:军队被用来实施盗掘,指挥者拥有支配部属的权力,事后又试图凭政治关系脱身。这里不只是个人贪欲的问题,也是权力运行失序的结果。若军令可以成为遮掩罪行的工具,公共遗产便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当时清东陵尚未被纳入成熟、稳定的现代文物保护体系。守陵人的力量薄弱,地方政府和军队之间责任不清,中央方面又受制于政局纷乱。并非没人知道陵寝重要,而是知道它重要的人,缺少足以阻止武装破坏的办法。

孙殿英案因此留下两层遗产:一层是具体的陵墓破坏与文物流失;另一层则是关于权力边界的追问。文化遗存并不会因为属于前朝皇室,就失去其历史价值。若把它只看成旧主的私有物,保护责任便很容易被抛到一边。

四、战局改变之后

抗日战争时期,孙殿英曾率部与日军作战,也曾取得战果;后来他投降日军,成为汉奸。前后变化,反映出军阀政治中浓厚的实力计算:阵营选择常随着个人处境而转移,不能仅凭一段战事便概括其全部经历。

抗战胜利后,孙殿英又站到国民党一方。1947年4月,解放军攻克汤阴,孙殿英被俘。此前他执掌一方兵权,手下有军队听命;失去战场与地盘之后,这种权力基础很快瓦解。

孙殿英被俘后被送往军法机关。公开记述提到,他长期吸食鸦片,羁押期间曾接受治疗。刘伯承等人对他的处置相对宽待,相关回忆中还记有对其生活给予照顾的情节。与他过去凭武力侵犯陵寝相比,这种处理方式构成了鲜明反差。

1947年9月30日,孙殿英病逝。关于他临终时是否明确表达悔意,流传说法并不完全一致,难以仅凭后来的转述断定。但死亡并没有替他完成历史评价。东陵被破坏的事实仍在,失散的文物也没有因他离世而归还。

五、儿子选择面对旧账

孙天义是孙殿英的独子。有关他的公开资料显示,他后来在陕西从事政务与文化工作,曾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文教委员会主任,并于1992年出任黄帝陵基金会会长。

在家族身份面前,沉默或辩解都不是唯一选择。孙天义谈到父亲时,承认破坏文物的污点无法抹去。这种表态没有改变既有事实,也不能代替对东陵损失的追索,却明确拒绝了把亲缘关系当作免责理由。

黄帝陵的保护与清东陵遭劫并非同一件事,不能简单说后者被前者抵销。孙天义所做的工作,其意义不在于替父亲偿还一笔可以结清的账,而在于把家族旧事置于公共历史中审视,并以具体职责守护另一处重要遗存。

新中国成立后,文物保护逐步进入制度建设。1961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制度建立无法让已经毁坏的陵寝恢复原状,却使文物保护不再只依赖少数守护者的力量。

孙殿英死后约40年,孙天义选择公开承认父亲的历史污点,也投身文物保护工作。父子之间没有一笔可以彼此抵消的账:父亲造成的破坏仍是历史事实,儿子的职业选择则属于他自己的责任。清东陵留下的缺口,至今仍提醒人们,权力可以摧毁遗存,制度和守护者却必须共同阻止这种事情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