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78岁老人在棋牌室打牌时,突然昏厥倒地,牌友见状当即拨打了120将其送医抢救,结果老人还是不幸死亡。事后老人家属认为牌友与棋牌室应该对老人的死负责,于是要求牌友与棋牌室赔偿35万元,未果的情况下与牌友、棋牌室发生冲突。
事发当天,78岁的陈某闲来无事,便跑到许某经营的棋牌室与黄某等9人一起打牌。打着打着,陈某突然晕倒在地。黄某等人吓了一跳,当即便拨打了120,将陈某拉到医院治疗,结果不幸的是,陈某随后抢救无效死亡。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黄某等人也悲痛不已,本想着去看望、宽慰家属,谁料陈某家属却主动登门,二话不说要求赔偿35万元,黄某等人不同意,双方发生了冲突。
随后警方介入,为了化解双方的纠纷,委托了当地调委会介入调解。
调解过程中,陈某家属认为,陈某死在许某某经营的棋牌室,棋牌室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黄某等9人与陈某一起打牌,没有注意到陈某的身体状况变化也要承担责任。考虑到家中还有7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抚养,陈某家属提出10人共需支付35万元的经济补偿要求。
对此,棋牌室老板许某某以及黄某等9名牌友都不愿意赔偿。
许某认为事发当天,自己外出并不在场,陈某等人是自愿参加,与其无关。
黄某等9人则表示,在发现陈某晕倒后已经及时拨打了120,尽到了救助义务,自身也没有责任,但可以从人道角度给予些补偿。 ···
陈某家属的诉请能否获得支持?棋牌室老板许某以及陈某的9名牌友黄某等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首先,我国《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虽然棋牌室老板许某某辩称事发当天外出不在家,但是许某某开门允许陈某等人进入棋牌室打牌,就应当对陈某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不能以自己外出不在场为由逃避责任。
而判断许某某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关键是看许某某是否履行了救助义务。本案中许某某不在场,自然也就没有对突发疾病的陈某履行救助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其次,《民法典》第1176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打牌可以视为一种文体活动,黄某等人已经对突发疾病的陈某尽到了救助义务,在这一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因而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
再次,《民法典》第1173条还规定了过失相抵原则,即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具体到本案,棋牌室老板许某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老人陈某系具有完全辨认、控制能力的成年人,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身体状况,而没有注意到,自身对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依法可以减轻棋牌室老板许某的责任。
而也正是基于以上种种,调委会调解员从中斡旋,起初许某等10人只愿意人道主义赔偿陈某家属5万元,难以与陈某家属达成一致,后在多次释法明理的情况下,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黄某等9人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每人支付6666元,棋牌室老板许某愿意补偿死者陈某甲家属25006元,共计8.5万元,当地政府考虑到陈某家庭困难,再支付给陈某家人3.5万元家庭困难补助金。
最后,“不是谁死谁有理”也不是“谁闹谁有理”!陈某的意外死亡令人同情,但是陈某家属的诉请应当合法合理才能获得支持!
因此而止
死哪讹哪,屡讹屡胜![点赞]
买火柴的怪蜀黍
有枣没枣打两杆,这下打下一大筐枣……
kill out jews
那天人死大街上了!是不是可以讹国家了!
晨雨日月
看来,进麻将馆还得签风险协议
时间
我们这己经有两位老人死在牌卓上了,也没找人要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