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凌晨途经一酒吧门口,见一名长发飘飘、身段很好的年轻女子与一名男子搂搂抱抱,卿卿我我,于是多看了两眼,结果发现这名女子竟是与自己刚刚订婚才2天的未婚妻。男子怒不可遏,当即拉开两人,怒喝女子“为什么这么做!”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与一名女子正在对话,身边围着几个执勤民警,男子情绪激动,说到:“我现在看到就是这样!”“过来看看他是谁!”“我现在问你他是谁?!”“你快把话给我说清楚!你在干嘛呢!”“你是在逼着我动手是吗?给我说清楚我还手机给他!”
另一段视频显示,另一名上身赤裸的男子,站在对话男女不远处,想往对话男女附近冲,被一名执勤民警拦下。
有知情人士透露,对话男女前两天才订婚,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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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刚订婚就这样,还好发现得及时,不然以后结了婚,那真是后悔也晚了。
还有网友表示,这种行为虽然不道德,但是还不算违法,生气归生气,发现了也除了退婚也没有别的办法。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来说,男女恋爱并不属于法律的调整范围,一般情况下,恋爱中的男女,一方脚踏两条船的行为,确实仅能用道德进行调整,另一方并没有太好的办法。
其次,具体到本案,因为男子和女子已经订婚,按照风俗习惯,订婚时,男方都会给女方彩礼及三金,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男子如何不能再接受女子,可以退婚,依法要求女子退还彩礼和三金。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再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自愿”交付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行为。
现实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婚姻一方,以与他人结婚为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的情况。
具体到本案,女子脚踏俩条船的行为其实就是欺诈,而如果有证据女方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那女子还有可能构成诈骗。受害男子依法不仅可以要求女子退还彩礼,还可以追究女子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是指,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
最后,还值得一提的是,男子是受害者,与男子未婚妻在一起的另一名男子也可能是受害者,如果与男子未婚妻在一起的另一名男子确实也是受害者,同样可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