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恶!”福建漳州,女子去快递店取快递,被陌生男子摸臀,见陌生男子狡辩声称自己不小心,说了对方一句“有病啊!”结果又被陌生男子辱骂!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白色短袖的男子在一快递店内找自己的快递,找到后便自顾自地走到门口扫码出库,恰逢此时一名身穿连衣裙、长发飘飘的女子走入快递店,男子猥琐地向女子臀部摸了一下,后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扫码。
女子显得有点懵,转身盯着男子看了一阵,后见男子不停的说“不好意思!不小心!”女子说了一句:“你有病啊!”结果惹的男子口吐芬芳、恶语连连。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动作如此娴熟,一看就是惯犯!”“有视频,报警抓他!看他还嘴硬不!”“不能纵容,不然还会有下次!”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违背他人意愿,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具体到本案,男子趁女子不备,触摸女子隐私部位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猥亵行为。
从民事角度而言,《民法典》第1010条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涉事男子应当向女子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从治安违法角度而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涉事男子还将面临治安处罚。
其次,涉事男子猥亵了女子,又在被捅破谎言后,气急败坏辱骂女子,同样也属于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男子同时具有两种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其中,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可达20日。
再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具体到本案,涉事男子要是个精神病人或能逃脱处罚,但是从监控视频来看涉事男子能够自己取快递,被骂后还知道反击,显然是个正常人,因而涉事男子难逃处罚。
最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然而若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私欲,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践踏法律的红线,那就不是美事一桩了。
因而,在此再次提醒那些心怀不轨之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严于律己,害人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