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50岁男子跑到老板家中讨要工资未果,持刀砍击老板才9岁大的儿子泄愤,导致老板儿子重伤。法院:杀人未遂!动机卑劣,判无期徒刑。
据悉,事发当日,50岁男子郭某某敲门进入老板王某家中,后趁王某9岁的儿子不注意,从厨房里拿起一把菜刀,就朝王某儿子头、颈砍。王某儿子连砍反抗,后逃到邻居家中,而郭某某追赶未果,逃离现实。
事后,郭某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后悔,在第一时间选择投案自首,后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 而王某儿子被邻居送医救治,虽然保住性命,但是身体多处骨折,构成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郭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因为被拖欠工资不还就持刀砍杀老板才9岁儿子的行为,手段残忍、动机卑劣,考虑到郭某某本人具有自首、未遂等情节,最终判处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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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祸不及妻儿!冤有头债有主!不能牵连无辜!”“不管多少钱,面对一个9岁的孩子怎么下得去手?”“有些老板确实可恶!未经他人事,莫论他人非!”“判完刑,该给工资了吧?”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人,区分主要看行为人主观故意为何,而主观故意是一种心理活动,很难直接判断,往往需要坚持主客观一致原则,从客观情况去判断。
比如说,事情的起因、双方关系、是否持工具、打击位置、力度、当时的环境、行为人是否具有救助行为等等。
具体到本案,郭某某手持菜刀多次砍击老板儿子的头部、颈部等身体的重要部位,单从这一点来看,郭某某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老板儿子没有死亡,但是这并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
《刑法》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考虑郭某某存在自首、未遂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的情形,考虑到给老板儿子造成的身心影响,最终判处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无期徒刑,并无不当。
其次,郭某某的行为对老板儿子而言还属于侵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换句话说,别说要工资了,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工资全部不要了,怕也不够赔的。
郭某某仅仅因老板拖欠工资为由,就持刀砍杀老板儿子,最终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惨痛代价!
其行为一方面提醒大家,做事不要冲动,另一方面,也提醒大家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要依法维权!
那该如何正确解决老板拖欠工资的问题呢?
讨要工资,首先要分清自己的工资是劳动所得,还是劳务所得,如果是劳动所得,可以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依法维权,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而如果是劳务所得,那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直接起诉老板或者其所在的公司。
其次,应当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种情况,劳动者都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这就要求我们平时一定要养成良好的证据意识,避免给维权带来困难。
最后,现实有不少朋友会担心即便赢了官司也要不到钱,其实这个完全不用担心,刑法还有一个“拒不执行裁判文书罪”等着这样的黑心老板。
用户12xxx97
农民工要擦亮眼睛,反对认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