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一男子到银行取4万元,结果工作人员给了5万元!银行要求男子退还,男子以
猫头之鹰说
2023-11-21 17:39:36
安徽铜陵,一男子到银行取4万元,结果工作人员给了5万元!银行要求男子退还,男子以“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退还。无奈之下,银行将该男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了。(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男子小河因为需要现金到银行准备取款四万元。填好单子以后,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让他签字,随后便拿出了四沓人民币,经过清点后交给了他。小河清点后,将四万元放进了自己的包。
没想到,柜台工作人员又拿出一叠人民币交给他。
小河一愣,随即将这一万元直接装入了自己的包,连数都没数,然后径直的离开了现场。
傍晚,银行经过对账发现少了一万块钱,于是查找监控,发现是柜台工作人员失误,多给了小河一万元。
柜台工作人员给小河打电话,要求其归还多拿的一万元。
小河表示,自己没有多拿,当时工作人员交给自己的钱是正好的。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是多给他了一万元有视频为证。
可是小河以银行有“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约定为由拒不退款。
无奈之下,银行将小河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小河归还一万元。
在法庭上,银行陈述了自己的诉讼理由,
1、小河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银行认为,小河取款四万元已经与银行达成了取款的协议,标的物是四万元,因此其只有取得四万元现金的权利,但是小何却获得了五万元,明显与合同不一致,多得了一万元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是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2、有证据证明,小何确实得到了这一万元
银行表示,现有监控视频证明,小何确实拿到了五万元,与自己应取的四万元多了一万,所以说小何应刚返还这一万元,否则够成非法侵占财物罪。他们将报案处理!
最后,银行请求法院判处小何归还多取的一万元。
小河辩解称:
1、这些钱是柜员经过反复确认后给他的,过错不在自己。
小何认为,在他取款时已经向柜员反复确认这些钱是不是给他的,工作人员确认后,他才拿走的,这些钱都是从存折里取出来的,是自己的合法钱款!
2、离柜概不负责,这是银行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应该遵守?
他认为,银行柜台上明明写的“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是一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假如他在银行取钱被少给了一万元,回来再找银行,银行肯定不会承认,因为有上面的约定存在。
现在银行少钱了,就要存款人负责,这个是不公平的,因为约定是对双方的约定,所以这个钱他不应该归还!请求法院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小河与银行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签订的取款合同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存在重大误解,所以是可以撤销的合同。
而且银行及其他公共场所自己所立的“离柜概不负责”等店堂告示,是银行单方行为,不具有约束与之形成合同关系的对方的效力。
无论银行多给了客户钱还是少给了客户钱,双方都负有返还义务,如果拒不返还都会产生不当得利之债。情节严重或达到一定数额,基于权利人的选择,得利人或涉嫌侵占罪。
法院最后判决,小何应当返还银行一万元!
笔者认为,对银行来说,如果工作人员失误多给钱取证非常容易。但是,如果对普通储户来讲到银行取证非常困难,因为谁主张谁举证,没有证据支持,银行不会承认少给储户钱,希望广大储户在取款时还是当面点清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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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165
乡下老俵
个人认为只能负民事责任。
登高望远
多的一万决对要退,如果少拿一万决对要不到、这个你我都懂
用户10xxx09
不是你的不要拿,还要吃官司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