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案例集|90天津磁卡

志志谈职场 2023-11-19 22:45:46
✈其一、天津磁卡公司披露,其控股子公司海南海卡有限公司(海卡公司)将委托他人开发的两项pos机技术协议转让给另三家公司,收取技术转让费5500万元,扣除委托开发成本230万元,形成营业毛利5270万元。经查,海卡公司与受托开发方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规定,海卡公司除了支付了全部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技术转让费”的,方可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但截止年报审计报告日,海卡公司尚欠79万元开发及转让费未付清。海卡公司在尚未享有pos机技术完全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情况下,向三公司转让使用权,并将所收取的费用确认为收入,提前确认收入5500万元,提前确认成本230万元,虚增利润5270万元。 其二、磁卡公司披露,公司与吉林天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洁)签订合同书,向吉林天洁提供价值1200万元的计算机硬件设施和价值1100万元的软件系统、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至年末,公司将吉林天洁支付的1100万元作为软件系统及技术服务收入记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经查,截止审计报告日,该合同硬件部分尚未履行,天津磁卡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将1100万元确认为收入,属提前确认收入,形成等额虚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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