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星被胁迫欠下网贷,受害者的困境值得所有人深思
2025年初,演员王星被虚假拍戏邀约诱骗至缅北妙瓦底电诈园区,历经磨难成功获救。可大众不知道的是,人虽然平安回国,一笔被胁迫办理的网贷,却成了压在他身上沉重的枷锁。近期,“王星被胁迫借下的网贷该不该还”冲上热搜,引发全网对于电诈衍生债务的激烈讨论,也揭开了很多跨境诈骗受害者共同面对的现实难题。
当年王星怀揣拍戏梦想奔赴泰国,落地后就被人强行带走,送入缅甸电诈园区。在被拘禁控制期间,诈骗团伙没收了他的手机、证件,逼迫他完成人脸识别,利用他的身份信息在多个网贷平台申请贷款。数万元资金,一分没有落到王星手里,全部被电诈团伙直接转走。当王星成功回国之后,才发现自己名下多出这笔网贷,催收电话接踵而至,征信逾期的风险悬在头顶。
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民事行为,受胁迫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借贷合同。一旦合同撤销,这笔债务自始无效,受害者无需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从法律条文上来看,王星完全拥有主张撤销这笔网贷的权利,可落到现实之中,维权之路布满阻碍。
最大难点,就是证据收集。身处缅北封闭的电诈园区,受害者人身自由被完全剥夺,随时面临暴力威胁,根本没有机会留存被胁迫刷脸、被控制的直接证据。网贷平台只认人脸识别记录、身份信息匹配,以认证操作是本人人脸为由,拒绝单方面撤销贷款。平台不会去核实,人脸核验的背后,当事人是否正遭受拘禁、胁迫。
一旦贷款发生逾期,征信记录会第一时间受到影响。征信污点,会直接影响买房、贷款、出行,对于普通人来说代价巨大。王星只是一名收入不稳定的沪漂演员,出事之前收入微薄,被骗之后演艺事业基本停滞。为了保住个人征信,避免持续的催收骚扰,他只能无奈选择分期偿还这笔由骗子制造出来的债务,每月固定还款四千余元,还款周期长达三年。经济紧张的时候,他还需要向女友借钱周转,原本规划好的购房、结婚计划,也因此被迫搁置。
很多网友看到这里,都感到难以理解:受害者没有拿到一分钱,人还遭受拘禁伤害,为什么还要替诈骗分子偿还贷款?不少网友提出,网贷平台风控存在漏洞,对于异地、异常场景下的大额借贷,缺少必要的风险核验,平台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也有网友认为,既然电诈团伙已经被提起公诉,刑事案件判决后,这笔债务理应随之消除,不该由无辜受害者买单。
律师也做出了解释,刑事案件追责电诈罪犯,和民事借贷纠纷属于两条不同的法律路径。即便电诈团伙被判刑,民事网贷合同并不会自动失效。想要免除债务,受害者需要主动提起民事诉讼,提交完整证据证明借贷行为是遭受胁迫,并且要在胁迫终止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整套诉讼流程漫长,需要投入大量时间、金钱成本,对于刚从境外园区脱险的受害者而言,无疑是二次压力。
王星不是唯一一个遇到这种困境的人。近年来,不少被骗至境外电诈园区的受害者,都遭遇过被胁迫刷脸办网贷、信用卡套现的情况。犯罪分子抓住受害者害怕征信受损、害怕催收骚扰的心理,制造虚假债务,让受害者在逃出魔窟之后,还要长期背负经济压力。跨境电诈带来的伤害,远远不止囚禁殴打,后续衍生的债务、征信问题,会持续影响受害者数年的生活。
这起事件,也给网贷行业敲响警钟。人脸识别技术普及之后,线上借贷变得更加便捷,但风控审核不能只依赖人脸核验。对于异地登录、短时间多平台借贷、借贷场景异常的订单,平台应当增加人工复核机制,识别胁迫、冒名借贷的风险,减少这类冤屈债务产生。同时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完善机制,探索建立受害者债务甄别通道,减轻电诈受害人的维权负担,不让受害者遭遇二次伤害。
对于普通人而言,这件事更是一次重要警示。高薪海外拍戏、境外务工这类诱人的招聘信息,背后藏着巨大陷阱。不要轻易相信出境工作的邀约,保护好身份证、人脸信息,一旦被骗陷入险境,第一时间联系国内警方与领事馆求助。人脸信息不是小事,哪怕是被迫完成刷脸操作,后续也会带来复杂难解的经济纠纷。
如今,涉案的17名电诈嫌疑人已经被提起公诉,犯罪分子即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王星背负的网贷难题,依旧还在等待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法律条文保障受害者权利,但是现实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的矛盾,依然需要更多方案去化解。
你觉得,这类被电诈团伙胁迫办理的网贷,受害者到底该不该偿还?平台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